丹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全縣公共機構能源資源
消費統計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為了進一步做好2013年全縣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年報工作,根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制度》有關規定,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全縣各級公共機構。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質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及其他)、團體組織。
二、報送內容及時間
全縣各部門、各單位填報國管節能綜1、2、3、4表,請于2月12日前將2013年度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報表(分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傳真或送至縣政府辦306室,并從2014年起按填報要求于本季度結束后的下月15日前上報該季度本單位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報表。
三、有關要求
(一)做好部署,確保逐級落實。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各級各類型公共機構,數量多、范圍廣、數據采集難,請各部門、各單位接此通知后,盡快安排專人負責本單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包括系統內所屬事業單位的公共機構),嚴格按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全面調查、定期填報”的總要求,逐級開展統計,按時完成報送任務(并上報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
(二)全面統計,確保統計范圍。開展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對行政所轄范圍及系統所屬公共機構開展全面統計(如:教育局要統計所有學校及下屬部門,衛生局要通知所有鄉鎮衛生院、所及醫院,鄉鎮政府要統計所管轄站、辦、所等),確保統計范圍、數量及統計指標完整,做到不漏報,不重復報送。
(三)認真審核,確保數據質量。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是客觀,實際反映我縣各級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狀況,能源資源利用率的重要依據。請各部門、各單位在統計工作中認真審核,對報表的邏輯性、合理性、準確性和規范性進行全面審核,決不允許瞞報、錯報、漏報、虛報,確保統計數據質量。
附件:能耗統計匯總表填報注意事項
聯系人:張 旭 電 話:3328358 3322571(傳真)
地 址:政府辦306
丹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8日
附件
能耗統計匯總表填報注意事項
一、報表類型
采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8月份新修訂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制度》規定的4張年度綜合報表。報表請在陜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門戶網站(http://www.swjsx.gov.cn/)資源節約欄目或丹鳳政府網下載,或者在縣鄉通中查收。
(1)《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分級匯總情況》(國管節能綜1表)
(2)《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分類匯總情況》(國管節能綜2表)
(3)《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機房能源消費統計匯總情況》(國管節能綜3表,沒有數據中心機房的部門和單位不填報)
(4)《公共機構采暖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匯總情況》(國管節能綜4表,2013全年度報表應填報2012年冬季—2013年春季采暖消耗的能源資源數據)
二、關于統計級別
在匯總表中,各部門、各單位依次填寫:部門總計、機關本級、各2、3級下屬單位的用能情況。
三、關于建筑面積
1.應計入面積:
(1)辦公區域內用于辦公、值班、會議和工勤等,且能耗費用由單位支付的。
(2)學校和培訓任務機構的學生、學員宿舍。
(3)合署辦公單位分攤的公共區域。
2.應扣除的面積:
(1)辦公區域內對外收費服務、出租或出借等,且能耗費用不是單位支付。
(2)能耗費用由使用單位或個人支付的宿舍、住宅等。
(3)因維修改造等因素停止使用的。
四、關于用能人數
(1)包括在崗在編人員以及長期聘用、借調的編外工作人員和工勤人員。
(2)學校或培訓機構,應加上統計周期內在校學生、培訓學員的日平均用能人數。
(3)醫院、干休所、社會福利等機構,應加上統計周期內接受服務人員的日平均用能人數。
五、關于計量單位
(1)綜合表中的建筑面積、電、煤、氣、油、水等統計指標的計量單位分別是:萬平方米、萬千瓦時、萬噸、萬立方米、萬升、萬立方米,費用的單位為萬元。
(2)除用能人數、車輛等指標是整數外,所有數據保留兩位小數。
六、關于審核內容及方法
(1)各設區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和省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要對行政所轄(屬)各級公共機構報送的報表進行統計范圍、數據完整性、規范性、邏輯性和合理性審核,主要是對各種能源資源人均消耗量、單位建筑面積消耗量指標及能源資源單價進行審核,各類單項指標升降變化幅度超過30%,應予以核實和查找具體原因。
(2)“綜1表 ”和“綜2表” 的統計結果必須一致。
(3)單位負責人、 統計負責人、統計員、填報日期等信息填寫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