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府法發〔2014〕2號
丹鳳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關于印發丹鳳縣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現將《丹鳳縣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丹鳳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丹鳳縣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點
2014年,全縣政府法制工作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深入落實省、市政府法制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政府制度建設,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依法化解行政爭議,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為推進科學發展、富民強縣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1、研究制定《丹鳳縣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2、按照《丹鳳縣創建省級依法行政示范縣工作方案》,強化措施,全面完成各項創建任務,確保實現創建目標。
3、進一步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
二、加強政府制度建設,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
4、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管理制度。各鎮、各部門要根據《丹鳳縣2014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丹政辦發〔2014〕2號)要求,嚴格按程序和期限制定規范性文件,并及時將規范性文件草案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
5、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丹鳳縣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辦法》、《丹鳳縣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各鎮、各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必須按規定到縣政府法制辦進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后方可發布。實行“三統一”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規范性文件查詢專欄統一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
6、落實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根據《丹鳳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丹政發〔2013〕59號)文件要求,各鎮、各部門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規范性文件修訂工作,并按規定程序報送審查后重新發布。廢止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7、落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實行規范性文件動態管理,在文件有效期屆滿前2個月由起草部門提出具體修訂意見,經縣政府法制辦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重新發布。
8、落實規范性文件評估報告制度。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提高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質量和實施效果。
9、做好法規、規章等立法調研和征求意見上報工作。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10、完成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考試,換發新版行政執法證件。
11、加強行政審批日常管理。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嚴格按照丹鳳縣第五輪行政審批保留項目實施許可,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凡進入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批項目,實行“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內部運作、限時辦結”的運作模式,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強化行政審批過程監督和后續監管,保證行政審批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12、做好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嚴格執行《丹鳳縣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監督管理規定》(丹政發〔2013〕61號),加強執法人員的培訓學習,確保熟練掌握并嚴格按照本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實施處罰。各行政執法單位在行政執法案卷中,要有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適用情況的內容。對從重行政處罰案件和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必須經行政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并在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報送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13、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行政執法程序進行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對行政執法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將評議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14、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檢查等活動,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和個案監督,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四、依法化解行政爭議,著力維護社會穩定
15、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簡化行政復議申請手續,嚴格案件辦理程序,改進案件審理方式,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增強政府的公信力。
16、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認真落實縣政府《關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和《丹鳳縣行政調解工作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和要求,自覺運用行政調解手段,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強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果。
五、加強法制信息交流,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17、辦好政府法制網頁。做好政府法制網頁的內容更新和維護工作,及時宣傳各鎮、各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取得的新成效,普及依法行政基礎知識,提供學習交流的互動平臺,營造政府法制工作的良好氛圍。
18、加強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工作。各鎮、各部門要積極撰寫報送法制信息,全年每個鎮至少有2篇以上、每個縣級部門至少有3篇以上法制信息在縣級以上媒體、刊物進行交流。實行依法行政信息報送情況通報制度,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將定期對各鎮、各部門信息報送、采用情況進行通報。
19、積極開展法制調研。圍繞我縣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維護穩定、改善民生、規范執法等重大問題,深入開展法制調研活動,做好政府法制論文征集上報工作,年內至少推薦2篇法制理論研究文章參加全省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