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發〔2013〕44號
丹鳳縣人民政府
關于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陜政發〔2013〕12號、商政發〔2013〕23號)精神,切實做好我縣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這次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調查掌握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摸清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的部門協調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國民經濟核算、統計監測和統計預警制度,為加快經濟建設戰略性調整,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為加快全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統計信息支持?! ?/span>
二、普查的對象和范圍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為保證基本單位不重不漏,結合第三次經濟普查,對農業、林業、牧業和漁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進行普查登記。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span>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 ?/span>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鎮各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縣鎮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認真做好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了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涉及普查督查方面的事項;
縣財政局、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涉及普查經費、物資保障方面的事項;
縣文廣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新聞報道和宣傳事項;
縣工信辦:負責協調涉及工業企業普查方面的事項;
縣經貿局:負責協調涉及商貿企業普查的事項;
縣教體局:負責協調涉及教育系統單位普查的事項;
縣衛生局:負責協調涉及衛生系統單位普查的事項;
縣交通局:負責協調涉及交通系統單位普查的事項;
人行丹鳳支行:負責協調涉及金融系統單位普查的事項;
縣工商局、縣國稅局和縣地稅局:負責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
縣國稅局、縣地稅局:負責協調涉及納稅企業提供資料方面的事項;
縣編辦:負責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
縣民政局:負責協調涉及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
縣住建局、縣國土局:負責協調涉及電子地圖方面的事項;
縣住建局:負責協調涉及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的事項;
縣質監局:負責協調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
縣監察局:負責協調處理涉及各級政府及其普查機構、工作人員在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事項;
縣公安局:負責協調涉及經濟普查重大活動的治安工作;
此次經濟普查采取以“塊”登記為主,“條”“塊”結合的方式進行,縣級機關、事業機構以及中省市駐丹單位參加駐地普查登記。各鎮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做好轄區內經濟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要加強普查隊伍建設,注重充分發揮社區和居委會、村委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經費保障
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縣、鎮兩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分級負責。各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滿足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確保普查順利完成的原則,將普查經費納入本單位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在落實“兩員”報酬上要充分考慮本次普查“兩員”素質要求較高、選聘難度大、用工成本上升等因素,足額核定、及時撥付,確保人員素質和工作進度,絕不能出現拖欠“兩員” 報酬的現象。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縣內所有普查對象要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監察機關和統計部門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靠。普查取得的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span>
(二)運用信息技術。利用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全面建立普查區電子地圖;鞏固和拓展統計聯網直報系統成果;全面使用手持電子數據采集設備,不斷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增強普查數據采集的地理空間定位能力,減輕基層普查人員的工作負擔,減輕普查數據后期處理工作量,加速普查成果推出時間。
(三)加強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通報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及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教育引導廣大普查對象積極配合普查,如實提供普查資料,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span>
(四)確保數據質量。各鎮各部門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緊緊圍繞普查數據質量這一核心要求,扎實做好全過程質量管理控制工作。要結合當地實際,建立普查工作的崗位責任制度、質量控制制度、檢查驗收制度。要準確指導填報,加強審核把關,嚴格檢查驗收,切實提高源頭數據質量,確保普查數據全面、真實、可信?! ?/span>
(五)狠抓工作落實。縣政府把經濟普查列入2013年至2015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政府督辦事項。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本鎮、本系統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責任,將經濟普查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和政府督辦事項,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建立工作責任制,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實現普查工作目標。
丹鳳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