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發〔2013〕24號
丹鳳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丹鳳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中、省、市駐丹單位:
新修訂的《丹鳳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并迅速修定本鎮、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處置預案,上報縣安監局備案。
丹鳳縣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1日
丹鳳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商洛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丹鳳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我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安全生產活動中,由于某種不安全因素引發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2)涉及跨鎮行政區域的,或多個行業和部門,或超出事發地鎮政府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縣政府和縣應急委員會領導認為需要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負責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本預案指導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骨干作用和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和縣安委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和各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職責,建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縣政府、縣安委會為主,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必要時報請市政府、市安委會直接組織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及事故發生地鎮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平時演練,關鍵時要能調得動、用得上、救得下。
(5)依靠科學,規范處置。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技術人員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 組織體系及機構職責
2.1 組織體系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應急救援領導指揮機構、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機構、應急保障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技術隊伍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2.2 領導機構
縣安委會為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領導機構。縣安委會在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方面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準確地了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各種信息資料,分析把握事故災難事態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做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必要時,協調丹鳳人武部和武警丹鳳中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3 綜合協調指揮機構
縣安委會辦公室、縣安全監管局是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指揮機構,下設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處置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監督、指導縣級專業協調指揮機構和各鎮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應急工作。
縣安委會辦公室掌握各類應急資源,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縣安委會辦公室應與市安委會辦公室、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及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建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聯系工作機制(如圖1),保證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和資源共享。
2.4 專業協調指揮機構和應急支持保障機構
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業安全管理職責成立相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和承擔應急支持保障任務的縣級有關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制定、管理并實施相關專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貫徹落實縣安委會有關決定事項。
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處置中,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服從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協調和指揮,并做為與上級管理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的有關工作。各成員單位的應急預案及時抄送縣安委辦,形成縱向橫向統一協調的應急救援體系。
(1)縣安監局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重大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2)縣住建局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城鎮燃氣和城市公用事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3)縣公安局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災及公眾聚集場所安全應急管理和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4)縣衛生局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醫療救援、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5)縣交通局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參與道路交通重大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6)縣農業局負責全縣農機、沼氣、農鼠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道路外農機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7)縣質監局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8)縣電力局負責全縣電力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安全事故災難處置工作。
(9)縣旅游局負責全縣旅游行業發生危害游客人身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
(10)縣水務局負責全縣城鎮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