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發〔2020〕17號
丹鳳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丹鳳縣支持民宿發展八條措施的
通 知
各鎮人民政府、龍駒寨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印發《商洛市促進民宿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我縣民宿經濟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和全域旅游示范縣創建,根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9)標準,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具體措施。
一、設立專項基金。設立民宿開發建設專項基金300萬元,并納入縣財政預算,對建成開業一年以上且經營手續齊全的民宿,每年由縣文旅局牽頭組織縣發改、財政、公安、市監、農業農村、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林業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達到三星級民宿標準的每張床位補助2萬元,達到四星級民宿標準的每張床位補助3萬元,達到五星級民宿標準的每張床位補助4萬元(不含政府資金開發的項目)。
二、就業獎補扶持。對民宿經營單位,享受丹鳳縣就業扶貧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負責對于吸納農村貧困人口就業的給予獎補。
三、開展人員培訓。由縣人社局、縣文旅局負責,免費對民宿經營的相關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進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四、項目補助支持。對建成開業2年以上的民宿,由縣文旅局、縣財政局負責,積極申報省級旅游專項資金和國家旅游發展基金項目,給予項目補助。
五、金融信貸支持。圍繞民宿發展需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由縣人行協調金融單位,積極開發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農村居民信用貸款等特色產品,簡化審批手續,加強信貸扶持。
六、簡化審批程序??h發改、環境、住建、林業、資源等部門在立項、規劃、用地、環評等前期手續辦理中優先考慮,并予以積極支持。
七、配套設施支持。對集中連片、規模較大的民宿集群點,由縣交通局、水利局、供電局及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負責,在交通、用水、用電、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八、輿論宣傳引導。優先納入全縣的年度旅游宣傳促銷計劃,通過主流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及節會活動等多種形式,進行大力宣傳,不斷提高我縣民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丹鳳縣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丹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