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區域衛生規劃
(2016—2020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進一步優化全市衛生資源,有效提高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和資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根據《“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設規劃》、《陜西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及資源配置標準(2016—2020年)》和《商洛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商洛市堅持追趕超越、綠色發展主線,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主動順應人民群眾對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產業升級步伐加快,綜合實力顯著增強,民生福祉持續改善。商洛市堅持把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以全民健康支撐全面小康,統籌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監管體制、支撐保障六大體系建設,著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著力推動全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
(一)發展現狀
1.服務體系。經過近年來的努力建設,商洛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市縣鎮村四級服務網絡不斷健全。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醫療衛生機構3119個、床位11765張、衛生技術人員11892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3627人、注冊護士3996人),每千常住人口擁有醫療衛生機構床位4.99張、執業(助理)醫師1.54人、注冊護士1.7人。全市7個縣區均設立縣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各建制鎮、街道辦事處和行政村分別設立鎮辦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總體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就醫需求。
2.服務能力。“十二五”期間,商洛市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綜合改革,持續實施醫療衛生基本建設項目和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醫療質量監測、評價、考核體系不斷完善,重點科室、優勢特色專科建設成效明顯。全市縣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全部通過等級醫院評審,并建設了國家級重點專科2個、省級重點優勢特色專科8個、市級重點優勢專科19個。5年間,全市衛生總資產增加90.8%,醫療機構病床數增加93.8%,業務用房面積增加33.6%,衛生人員增加93.2%,衛生綜合服務能力較以前大幅提升,群眾看病就醫條件顯著改觀。
3.資源利用。2011—2015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年均增長7.33%、出院人數年均增長2.37%。2015年,全市醫療機構總診療人次達到408.8萬人次,住院病人達到16.94萬人次,醫療衛生機構平均住院日為9.8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率達到65.01%,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1.25%。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為92.98%,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45.7%。總體看,全市醫療衛生資源利用較為充分,城市醫療機構呈高負荷運行狀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資源利用空間相對較大。
4.健康水平。201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為10.99‰,人口自然增長率為4.61‰,嬰兒死亡率為2.32‰,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3.23‰,孕產婦死亡率為11.41/10萬,傳染病發病率為329.51/10萬,人口期望壽命為73歲。第五次衛生服務調查數據顯示,全市兩周患病率較高的5種疾病依次為:高血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糖尿病、胃腸炎、腦血管病,全市慢性病患病率高達34.73%,患病人數逐年遞增,已成為威脅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排列前5位的慢性病依次為: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胃腸炎、心臟病、腦血管病。
(二)發展形勢
1.戰略定位。《“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提出,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顯著改善健康水平。黨中央、國務院打造“健康中國”和省委、省政府建設“健康陜西”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設“健康商洛”的戰略決策,都將健康問題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為全市醫療衛生事業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指明了方向。
2.健康需求。從國際視野看,健康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衛生產品向全民提供已成為廣泛共識。隨著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保障水平的持續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不斷增強,社會期望值不斷提高。面對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迫切需要我們加快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增加醫療服務供給,提高服務效率,提升發展質量,以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
3.健康形勢。隨著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慢性非傳染疾病逐漸增多并已成為致死的主要因素。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顯示,商洛市235.74萬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22.01萬人,占比為9.34%,較2010年上升了1.53個百分點,上升趨勢較為明顯。第五次衛生服務調查數據顯示,在全市老年人口疾病順位中,排在前5位的依次為腦血管疾病、高血壓、心臟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和糖尿病。
4.健康支撐。隨著醫學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相關領域的理論和技術不斷創新,疾病預防和診治手段也不斷進步。信息化和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在改變人們生活方式的同時,也為衛生服務模式和管理手段的創新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2016年,商洛市被列為全國第四批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市,為科學規劃區域衛生發展和推進健康商洛建設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契機。
(三)主要問題
1.衛生資源總量不足、配置不合理。一是衛生資源總體不足,優質資源尤其匱乏。全市千人均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和床醫比、床護比等指標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鎮辦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高級專業人才缺乏,難以給分級診療等制度的實施提供有力支撐。二是區域配置失調。優質醫療資源過度集中于城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缺乏,城鄉醫療資源和醫療服務水平差距明顯。
2.發展理念滯后。一是規劃的權威性、約束性和協同性不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的難度較大,屬地化管理機制有待完善,“大衛生、大健康”格局尚未形成。二是各級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實,醫療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機制仍不健全,優質醫療資源過度利用與浪費并存,整體性、聯動性和協調性不足,對公共衛生服務及社區醫學、預防醫學、老年醫學等綜合防治服務的認識不到位,重治輕防問題普遍存在。
3.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較弱。一是市級醫院建設發展滯后。目前全市尚無一所三甲醫院,市級醫院解決危重疑難病癥能力不足,難以發揮區域醫療的龍頭效應,業務發展受到限制。二是專科建設相對滯后。全市沒有婦女、兒童、口腔等專科醫院,綜合醫院兒科病床及兒科醫師嚴重不足,重點人群醫療需求難以得到保證。三是基層醫療機構臨床科室不全,技術人員能力相對較弱。
4.多元化辦醫格局尚未形成。一是社會辦醫總體規模小、層次低、能力弱,高精尖醫療設備及先進診療手段缺乏,重點專科建設滯后。二是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的有效下沉和供給不足,輻射力不強,醫療機構應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未能充分發揮,服務供給與群眾需求差距較大。三是中醫醫療機構和精神衛生、老年康復、慢病等專科醫院發展較慢,衛生應急、急診急救、醫養結合、康復養老和臨終關懷等服務能力較弱。
二、規劃思路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三個商洛”建設,以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為目標,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以優化資源配置為核心,強基層、優結構、提能力,促進防治結合、醫養結合、中西醫結合,推動系統整合和優質資源持續下沉,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逐步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符合本市區域地位與功能要求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突出政府在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強化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堅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導,努力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充分動員和利用社會資源,增加有效供給,發展健康產業,促進有序競爭,實現供需平衡。
2.優化資源布局。按照分級負責、屬地化管理要求,統籌城鄉、區域醫療衛生資源,調整布局,優化結構,補齊短板,提高能力,逐步建立以三級綜合醫院為龍頭、二級醫院和專科醫院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社會辦醫院為補充,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優勢互補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3.提高服務效率。加強醫療衛生資源利用的科學性、協調性,避免重復投資和建設。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增強基層服務能力,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全面推進分級診療,切實提高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
4.強化系統整合。堅持中西醫并重,注重發揮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整體功能。結合地域優勢,以中醫藥養生、醫養結合為突破口,加強中醫藥資源優化整合,提升中醫藥資源核心競爭力與服務水平。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深度合作,推動醫養融合發展。
(三)主要目標
政府統籌區域醫療衛生資源的能力進一步增強,上下聯動、銜接互補、城鄉一體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形成預防、治療、康復、護理協調發展的資源配置格局,建成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區域醫療服務中心,衛生資源的整體效能顯著提升,輻射作用得到發揮,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地區間衛生資源配置和人群間健康狀況差異明顯縮小。為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奠定堅實的醫療衛生資源基礎。
2020年商洛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資源配置主要指標
主 要 指 標 |
2015年現狀 |
2020年目標 |
指標性質 |
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
4.99 |
5.86 |
指導性 |
醫院 |
3.79 |
4.66 |
指導性 |
公立醫院 |
3.19 |
3.46 |
指導性 |
其中:市辦醫院 |
0.82 |
1.02 |
指導性 |
縣辦醫院 |
2.25 |
2.31 |
指導性 |
其他公立醫院 |
0.13 |
0.13 |
指導性 |
社會辦醫院 |
0.6 |
1.2 |
指導性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1.2 |
1.2 |
指導性 |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1.54 |
2.1 |
約束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人) |
1.7 |
2.15 |
指導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技術人員數(人) |
0.8 |
指導性 |
|
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人) |
2 |
約束性 |
|
市辦醫院床護比 |
1:0.48 |
1:0.6 |
指導性 |
縣辦綜合性醫院適宜床位規模(張) |
— |
500 |
指導性 |
市辦綜合性醫院適宜床位規模(張) |
— |
800 |
指導性 |
注:市辦醫院指市級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縣辦醫院指縣級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其他公立醫院指部隊醫院、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醫院;下同。
三、資源布局
全市各級各類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總體布局、設施建設、標準和要求,依據《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設規劃》和《陜西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及資源配置標準(2016—2020年)》以及《商洛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相關要求,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規劃。參照近年來全市常住人口增長情況,綜合考慮生育政策調整完善、人口流動遷移等因素,按年度人口自然增長率6‰測算,預計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將達到250萬左右。依照調結構、補短板、強基層的思路,鼓勵通過遷建、合并、轉型等多種形式,推動衛生資源從富余地區向短缺地區轉移,著力加強基礎醫療服務網絡和公共衛生基層網絡建設。
(一)機構設置。市本級設置商洛市中心醫院和商洛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第二人民醫院)兩所市級公立綜合醫院,設置商洛市中醫醫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中心血站、衛生監督所、療養院和健康教育所各1所。各縣區設置縣級公立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所各1所。
1.限制設置。規劃期內,市、縣兩級不再批準增設政府辦綜合性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床位規模超出配置標準的,不再批準增加床位;個體診所、門診部等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置,由市場調節,不受規劃限制。
2.新建機構。新建機構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劃標準。醫院每床單元基本醫療設施、急救設施應符合配備標準,每病房設置2—4張病床。改擴建、遷建綜合醫院,應按照傳染病防治要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床位作為傳染病儲備床位,并設置院前急救設施。新建和改擴、遷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須符合國家有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標準,功能用房按試驗用房、業務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設置。
3.區域醫療(保健)中心。提升市級綜合、專科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建設市級區域綜合醫療服務中心和區域專科醫療服務中心,在保障居民疑難重癥得到診治同時,承擔基層醫療機構的轉診。支持商洛市中心醫院建設全市綜合醫療中心,達到“三級甲等”綜合醫院標準,建設成為輻射周邊的區域醫療中心。支持商洛市中醫醫院建設全市中醫醫療中心,支持商洛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市婦女兒童醫院)建設。
4.中醫醫療機構。建立以市中醫醫院為龍頭、各區縣中醫醫院為骨干、綜合醫院中醫科和基層中醫機構為支撐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發揮中醫藥資源優勢,強化中醫全科服務能力建設,推進綜合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辦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中醫藥服務標準化,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使用中醫藥和適宜技術,實現全市城鄉中醫藥服務網絡的全覆蓋。市中醫醫院通過三級醫院等級復審,各縣區中醫醫院全部達到二級甲等標準。
5.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機構。健全老年人醫療護理服務體系,發展專業康復醫療機構,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康復、老年護理床位。鼓勵中心城區的二級醫院轉為康復醫院,或將二級醫院部分床位轉為康復床位,加掛康復醫院牌子。鼓勵三級醫院康復科與康復醫院建立多種形式的指導協作關系。鼓勵將部分功能定位不明確、利用率低、位于社區的政府辦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或護理院。鼓勵并規范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設置,鼓勵社會辦綜合性醫療機構轉型為老年護理院。健全服務規范和標準,加強老年醫療護理服務的協調和管理。
6.社會辦醫療機構。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非盈利性社會辦醫機構發展老年護理、康復、精神衛生等專科。鼓勵盈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做大做強,重點提供選擇性的非基本醫療服務和特色高端服務,推動形成具有一定輻射帶動作用的產業。落實社會辦醫各項優惠政策,將社會辦醫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在行業準入、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等方面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政策。完善對社會辦醫的行業監管,將社會辦醫納入統一的醫療質量控制與評價范圍,提升社會辦醫管理水平,實現公立、民營醫院均衡發展。
7.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個建制鎮設1所標準化鎮衛生院,每個街道辦事處或每3萬—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覆蓋的區域和新建社區,可由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近增設社區衛生服務站。依托鎮衛生院,設立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健康教育)中心,承擔公共衛生、健康教育與促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職能。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室。隨著城市建設發展,已在城區規劃范圍內的鎮辦衛生院、村衛生室,待條件成熟時有序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
8.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鼓勵組建綜合性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市、縣兩級同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只設一個,鎮辦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設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健康教育)機構,承擔公共衛生、健康教育與促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職能,負責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工作的指導、考核。
市、縣兩級原則上只設1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再單設其他專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市級衛生應急決策指揮平臺建設,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報告系統,依托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商洛市公共衛生應急培訓演練基地。完善緊急醫療救援體系和院前急救醫療體系,健全城鄉急救網絡,設置商洛市急救指揮中心,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加強商洛市中心血站服務能力和質量體系建設,承擔全市的血液供應、血液管理和稀有血液調配等職責。整合市、縣兩級的婦幼保健機構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分別成立市、縣兩級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整合鎮辦衛生院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婦幼健康職能,村衛生室和計劃生育服務室實現共享共用。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整合市、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執法隊伍,組建市、縣衛生監督執法支(大)隊,更新充實綜合監督機構現場檢測、執法取證等設備,達到國家規范化配備標準。
(二)床位。規劃全市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為5.86張,其中,醫院床位數4.66張(含公立醫院床位數3.46張、社會辦醫院床位數1.2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2張。中醫類醫院床位數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85張配置,綜合醫院中醫床位數不低于總床位數的5%。產科、兒科、傳染、精神衛生、康復等學科床位數分別達到醫院床位總數的10%、8.5%、5%、2%和2%。
2020年商洛市及各縣區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
縣區 |
2015年 |
2020年 |
||||
醫療機構 |
醫院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醫療機構 |
醫院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
全 市 |
4.99 |
3.78 |
1.2 |
5.86 |
4.66 |
1.2 |
商州區 |
6.38 |
5.79 |
0.59 |
7.2 |
6.4 |
0.8 |
洛南縣 |
4.32 |
3.06 |
1.26 |
5.8 |
4.5 |
1.3 |
丹鳳縣 |
5.24 |
3.8 |
1.44 |
5.24 |
3.8 |
1.44 |
商南縣 |
5.94 |
4.52 |
1.42 |
5.94 |
4.52 |
1.42 |
山陽縣 |
4.17 |
2.69 |
1.48 |
5.8 |
4.32 |
1.48 |
鎮安縣 |
4.34 |
2.89 |
1.45 |
5.8 |
4.35 |
1.45 |
柞水縣 |
3.67 |
2.49 |
1.18 |
5.5 |
3.3 |
1.2 |
到2020年,全市醫院床位平均使用率提高到90%以上,平均住院日從9.8天降低到8天以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平均使用率達到70%以上。服務能力與人口結構和發病水平基本適應;通過鼓勵引導社會辦醫的政策措施,提高社會辦醫在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比例,床位數和服務量力爭達到總量的25%左右。
床位增量優先配置在資源短缺區域和社會辦醫領域,每千常住人口公立醫院床位數超過3.15張的縣區,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市辦綜合醫院床位數一般以800張為宜,原則上不超過1200張;縣辦綜合醫院床位數一般以500張左右為宜。公立醫院新增床位后單體規模(單個執業點)達到或超過1000張以上的醫院,其床位增加須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超過800張的縣辦醫院,須報市衛生計生局備案。
2020年商洛市辦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規劃
醫院名稱 |
2015年編制床位 |
規劃期內布局和床位調整 |
2020年規劃編制床位 |
商洛市中心醫院 |
750 |
建立新院區,新增床位450張,規劃編制床位1200張。 |
1200 |
商洛職業技術學院 附屬醫院 |
300 |
對原病區進行改造,新增床位100張。 |
400 |
商洛市中醫醫院 |
300 |
對醫技綜合樓進行改造,新增床位100張,增加慢性病醫院床位100張。 |
500 |
商洛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商洛市婦女兒童醫院) |
120 |
實行整體遷建,規劃編制床位450張。 |
450 |
陜西省商洛療養院 附屬醫院 |
300 |
維持現有規模,不增加床位。 |
300 |
商洛市精神衛生中心 |
投入運營后,由市中心醫院托管,規劃編制床位300張。 |
300 |
|
合 計 |
1770 |
3150 |
床位配置超標準的市、縣綜合醫院,延續現有床位規模,不再擴編,適時向資源薄弱區域疏解超編床位,通過調整床位結構,增加康復、護理、兒科、精神衛生、老年病、耳鼻喉等專科床位配置,完善專科床位比例結構。各級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由編制部門為公立醫院核定編制。對未經審批擅自增設、擴張床位的醫院,財政部門對其基礎建設和設備更新項目等不予支持。醫保部門對超出核定床位的醫保費用不予支付。
(三)人員。充分適應醫學專業分工精細、多點執業以及社會辦醫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在控制全市衛生人員總量的前提下,重點調整現有衛生人員的結構和布局。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2.1人,注冊護士2.15人,衛生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比例達到85%以上。
2020年商洛市及各縣區每千常住人口
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護士配置
縣區 |
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注冊護士數(人) |
||
2015年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
全 市 |
1.54 |
2.10 |
1.70 |
2.15 |
商州區 |
1.10 |
1.22 |
0.96 |
1.18 |
洛南縣 |
1.28 |
1.54 |
1.10 |
1.45 |
丹鳳縣 |
1.2 |
1.82 |
1.36 |
1.7 |
商南縣 |
1.78 |
1.95 |
1.74 |
1.89 |
山陽縣 |
1.13 |
1.50 |
1.13 |
1.45 |
鎮安縣 |
1.51 |
1.54 |
1.49 |
1.6 |
柞水縣 |
1.35 |
1.44 |
1.51 |
1.6 |
1.醫院。以執業(助理)醫師和注冊護士配置為重點,以居民衛生服務需求量和醫師標準工作量為依據,合理確定醫護人員比例。市辦醫院床醫比不低于1:0.5、床護比不低于1:0.6,縣辦醫院床醫比不低于1:0.4、床護比不低于1:0.5;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援外援藏、應急救援、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院可適當增加人員配置。中醫醫院中醫藥專業人員比例不低于60%,綜合醫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機構按比例配備中醫藥人員。全市每千常住人口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25人。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適應社區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首診在基層”的工作要求,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到2020年,每萬名居民有2名合格全科醫生,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按每萬名戶籍人口7—9名核定,護士按與全科醫師1:1配備,按服務人口5000:1比例配置公共衛生人員,逐步將精神科醫生、康復醫師、營養師等專業人員配備到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辦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醫師比例不低于20%,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醫為專長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執業。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技術人員達到0.8人。市、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每萬常住人口0.35人、1.25人比例核定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得低于85%。整合市、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執法隊伍,組建市、縣衛生監督執法支(大)隊,市、縣區兩級綜合監督執法機構按每萬名常住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市、縣區、鎮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按每萬常住人口2人配備,其中衛生技術人員比例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80%。血站衛生技術人員數量應當根據年采供血等業務量進行配備。
(四)大型設備。嚴格按照中省關于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要求,優化市域內大型醫用設備資源,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嚴格總量控制,進一步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配備的規劃計劃和準入管理,先進醫用設備的配置要與醫院的特色、人才、學科、安裝環境條件相適應,嚴控公立醫院超常規和舉債裝備,對未經準入、無配置許可證的大型醫用設備不予醫保報銷支持和物價收費許可支持。社會辦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在嚴格掌握特色、人才、學科、安裝環境等配置條件的基礎上,預留一定配置額度予以支持。建立大型醫用設備共用、共享、共管機制,鼓勵支持在醫院分布密集的區域,發展專業的影像、病理、檢驗中心等機構,提高利用效率。按照統一規范的標準體系,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檢查檢驗對所有醫療機構開放,推進開展集中檢查檢驗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五)信息化建設。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覆蓋全市人口并實現信息動態更新,實現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計劃生育、綜合管理六大類應用系統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推進居民健康卡與社會保障卡等公共服務卡的應用集成,實現居民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一卡通用。消除數據壁壘,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探索社會化健康醫療數據信息互通機制,推動實現健康醫療數據在平臺集聚、業務事項在平臺辦理、政府決策依托平臺支撐。加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評估監測,健全醫院評價體系,建立對醫療、藥品、耗材等收入構成及變化趨勢的監測機制,構建臨床決策支持系統,支撐三醫(醫院、醫保、醫藥改革)聯動、分級診療、績效考核、健康管理等服務。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及互聯網平臺,廣泛開展智慧醫療建設和人口健康信息大數據應用,積極推動移動醫療、遠程醫療服務等發展。加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確保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
(六)中醫藥服務與健康產業。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促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六位一體”協調發展,打造一批優勢明顯、療效突出的省市級中醫重點專科。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疾病、疑難雜癥、慢性病診療和預防保健中的作用,加強中西醫臨床協作和科研攻關,提高重大疑難疾病、急危重癥的臨床療效。夯實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完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科、中藥房標準建設,全面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全面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和治未病服務。
加強健康服務業相關支撐產業培育,支持自主知識產權藥品、醫療器械和其他相關健康產品的研發制造和應用。深化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推動醫養融合發展,大力發展健康養老服務產業,建設一批集理療康復、旅游健身、養生保健、休閑度假為一體的醫養結合示范健康養老園。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利用,推進中藥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加強中藥療效與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山陽、商南、鎮安、柞水四個名貴中藥材規模化種植基地,推動柴胡、五味子、連翹、桔梗四種藥材獲得國家GAP認證和國家原產地標記保護注冊認證。
(七)人才隊伍與專科建設。加強醫教協同,依托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定向培養一批人員作為鄉村醫生后備力量,探索建立村醫隊伍職業化建設途徑。完善住院醫師、全科醫師的規范化培訓,建立專科醫師和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全面實施縣級臨床骨干醫師,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技人員和鄉村醫生等短期培訓計劃,全面提升基層醫技人員能力。加強兒科、精神科醫師、護士等緊缺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心理治療師、康復治療師、醫務社工等新型隊伍建設。加強衛生領軍人才培養,創新機制,引進國內知名、國際有一定影響力的高端學科帶頭人、學科后備帶頭人。積極爭取重大科研課題,加強科研成果臨床轉化和應用。
加強臨床重點專科和薄弱專科能力建設,增加優質醫療資源總量,提升專科綜合服務能力,重點支持腫瘤、心腦血管、泌尿、兒科、口腔、精神、感染、生殖醫學等薄弱領域重點專科診療能力提升。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傳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診急救、重癥醫學、血液透析、婦產科、兒科、中醫等臨床專科建設,全面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的診治、康復服務能力,拓展中心鎮衛生院的功能,提升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高危孕產婦篩查、兒科等醫療服務能力。
(八)經費保障與用地配置。全面落實政府衛生投入相關政策,支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發展,保證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公共衛生服務、分級診療制度順利實施,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比重,逐步減輕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優化衛生投入方向與支出結構,重點向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和基本醫療保障領域傾斜,確保衛生監督執法專項經費的落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形成投入主體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樣化的辦醫格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用地配置標準,按照《陜西省建設項目用地使用標準》執行,醫療衛生機構停車位標準參照《陜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四、資源利用
圍繞“健康商洛”建設目標,強化衛生資源的公益性,全面推廣健康全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預防—干預—治療”銜接有序、綜合防治的服務體系。
(一)深化分級診療。完善不同層級醫院之間、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和價格政策,全面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的分級診療模式和就醫秩序。深入推進醫療聯合體、縣鎮一體化和鎮村一體化改革,加強遠程醫療服務,規范醫師多點執業,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有機結合、有效下沉,逐步實現“小病在基層、大病進醫院、康復回基層”的分級診療服務和90%患者在縣域內就診的目標。
(二)強化醫防結合。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聯防聯控、信息共享和分工協作機制,實施專病專策,共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等慢性病,結核病、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以及職業病、精神病等防治工作。加強對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工作的技術指導和考核督導,綜合性醫院及相關專科醫院,要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密切合作,積極承擔轄區內相應的公共衛生任務和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積極拓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確保各項公共衛生任務落實到位。
(三)規范醫療服務。加強醫療臨床路徑管理,建立并完善醫療質量控制網絡,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事中事后監管,規范診療行為,保障醫療安全。加強處方監管,推進臨床合理用藥,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健全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體系,提高護理技術水平,充分發揮護理在提升醫療質量中的作用。完善醫療機構登記、醫師注冊和護士注冊制度,推進醫院等級復核(評審)和績效考核工作。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費用為重點的內審制度,規范醫務人員醫療衛生服務行為。
(四)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充分發揮全科醫生 (家庭醫生)的居民健康“守門人”作用,積極引導居民與家庭醫生建立簽約關系,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推廣普及的投入補償、績效考核機制和醫保政策,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成為提供基本衛生服務的有利形式,為不同人群的居民健康需求提供服務。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率達到80%以上。
(五)創新人才管理評價機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優化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環境。健全基層及緊缺人才激勵與約束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分配要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縮小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實際收入的差距。落實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政策,建立符合基層醫療工作實際的人才評價機制。創新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
(六)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加強政府對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流動的政策性支持,在人事檔案、收入分配、社會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促進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合理流動。研究制定開展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簡化操作程序,放寬約束條件,暢通流動渠道,推動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向基層、偏遠地區、醫療資源短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流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區域衛生規劃實施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標和考核目標,建立問責制,做好規劃的貫徹落實工作。縣級政府按照全市區域衛生規劃要求,制訂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合理確定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布局、功能、規模和標準。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要與新型城鎮化以及區域發展布局相結合,做好區域衛生規劃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銜接,合理控制資源總量標準及公立醫院單體規模,合理安排用地供給。
(二)加強協調推進。衛生計生、發展改革、財政、城鄉規劃、國土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協調一致地推進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制訂區域衛生規劃并適時進行動態調整;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區域衛生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依據規劃對新改擴建項目進行基本建設管理;財政部門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負責落實相關經費;城鄉規劃管理部門按照城鄉規劃負責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土資源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用地政策負責審批建設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機構編制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統籌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創新體制機制。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支撐保障體系綜合改革,努力在分級診療制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全民醫保制度、藥品供應保障制度、綜合監管制度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上取得突破。建立和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明確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加快公立醫院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和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制度。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構建以總額控制為主,單病種、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支付體系。全面開展異地就醫結算,方便群眾就醫。理順藥品價格,提高藥品質量,確保用藥安全。建立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的全行業、屬地化管理體制。
(四)嚴格規劃實施。各級相關部門要將納入規劃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提條件,嚴格規范機構、床位、人員、設備、技術的許可準入,對所有新增醫療衛生資源,特別是公立醫院的設置和改擴建、病床規模的擴大、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無論何種資金渠道,必須按照區域衛生規劃的要求和程序,嚴格管理。嚴格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分級審查備案和公示制度。對嚴重超出規定床位數標準、未經批準開展項目建設,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等的公立醫院,要進行通報批評,暫停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等級評審和財政資金安排。各縣區政府要建立督導、考核、評估機制,強化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要組織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及時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研究解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