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7月8日
丹鳳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關于創建國家級衛生縣城市級基礎評估
整改落實的督查通報
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為了落實丹辦字〔2015〕84號文件精神,按照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要求,縣政府督查室會同創衛辦于7月2日至3日,對縣城創國衛情況進行了實際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進展情況
市愛衛辦基礎評估反饋會后,各部門迅速整改。健康教育方面行動迅速,健教所已抽調專人和教體局工作人員一同深入各學校進行查漏補缺,并商議租賃臨街位公交站臺宣傳欄10個(20面)進行健康教育宣傳,目前正在落實之中;市場綜合整治初見成效,馬路市場逐漸取消;城區居民改廁已完成了6個點位,公廁引導標志牌已落實到位,江南、江北大道破損路沿石已修復到位;河南寨子溝口污水收集工程正在施工,西河污水管網鋪設項目已經啟動;水務局對龍潭水庫庫區加強了宣傳教育,刷寫標語數條,引導群眾積極保護水源地;縣中醫院預檢分診室、腸道門診和發熱門診已經整改到位,艾滋病初篩實驗室已建成;其余各部門都在積極對創衛資料進行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檔案資料。
二、存在問題
(一)建成區仍有旱廁存在,如龍中、西小、龍潭水庫上游部分農戶未改水改廁,水源地保護區內農家樂未取締。
(二)東河、西河仍存在污水直排現象,城區管網覆蓋率不達標,污水收集率低,造成水體污染。
(三)市場管理不到位,區域劃分不科學,無專業蔬菜市場,“三防”設施不到位(城東綜合市場紗網破損嚴重,臨街市場未投入使用)。
(四)水源保護不力,核桃坪十余戶人畜糞便直排龍潭水庫;水源保護范圍內存在采砂,釣魚現象;保護區圍網設施不到位,原有圍網破損;二次供水單位衛生安全隱患依然存在。
(五)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差,丹江橋頭有3處垃圾傾倒點;江南醫院附近,雜物堆放污染環境;龍駒大街北側南坪附近有1處污水坑;老街西邊橋共有8處污水直排點,8處垃圾點;312國道古城段環境較差。
(六)定點屠宰場設備簡陋,消毒和污染物處理不達標。化糞池建筑不達標,未加蓋封閉,環境污染嚴重;城西市場和機耕路2處活禽宰殺點不符合規定,垃圾污水橫流,嚴重污染環境,影響市容。
(七)健康教育宣傳不到位,健康知識知曉率和行為形成率低,未申報無煙單位的部門無控煙工作計劃、措施,公共場所無吸煙區,禁煙標志不規范。
(八)病媒孳生地調查不詳實,存在應付現象,防治措施不到位,特別是單位、超市、餐飲、食堂、食品作坊衛生監管不力,未完善“三防”設施。
(九)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散亂,私人建房砂石、水泥等隨意堆放,影響路人安全。
(十)部分市政設施設置不規范,數量不達標。個別地段敞口式垃圾收集桶(箱)占道擺放,敞口堆放,袋裝率低,蚊蠅消殺不徹底,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十一)廢品收購點露天堆放,治理不到位。
(十二)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食品貯存不符合要求,未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餐飲單位原料采購健康檔案、培訓等記錄建立不全,食品儲存未分類,餐具保潔不符合要求;食品流動攤販不具備經營條件;無“三防”設施,餐具不衛生,從業人員未獲得健康證明;城西市場門口熟食店無“三防”設施,存在安全隱患。
(十三)沒有明確的生活飲用水監管協調機構,未出臺地方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各職能部門工作中缺乏溝通協作,247個農村飲用水安全項目未進行督查整改,管理不到位。
(十四)城東、城西排污管網鋪設未開工。
(十五)高速路口至縣城段三堆六亂問題嚴重,環境臟亂差明顯,直接影響縣城形象。
(十六)環保部門未建立學校及幼托機構周邊噪音檔案。全縣教學機構、幼托機構未按照要求設立衛生室,并未按學生人數600/1配備專職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未建立健全在校健康體檢檔案。
(十七)東西河水體水面漂浮物未打撈,環境衛生差。
(十八)背街小巷野廣告清理不徹底,影響市容。
(十九)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達不到要求(小于60%),形成二次污染。
三、工作要求
1.對專項檢查中存在問題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對照丹辦字〔2015〕84號文件精神專人負責落實,迅速進行整改,確保相關問題按時全面整改到位,并將整改結果于7月13日前報縣三創辦并抄送縣政府督查室(政府辦205辦公室,聯系人:劉鵬)。同時,縣政府督查室將進行跟蹤督查督辦,對到期未整改到位及未報送整改結果的,將進行專項通報,在縣電視臺予以公開曝光,并進行責任追究。
2.城管、交警、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繼續加大綜合整治力度,加大執法,徹底取締馬路市場,占道經營,小攤點,劃行規市,確保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3.龍駒寨街道辦要加大力度,迅速行動,全面加強城鄉結合部市容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4.各創衛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及時聯合行動解決本責任片區內存在的問題,嚴格督促各門店落實“三包”責任,清理衛生死角,確保本單位片區環境衛生整潔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