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2014年5月份,按照縣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列入縣政府督查室督辦的批示件3件,現已辦結3件。辦理情況如下:
5月14日,縣委常委、副縣長石康君在關于商鎮村民劉志剛反映商鎮桃園村鐵路拆遷安置點征地有關問題的市政府電話記錄上批示:“請商鎮政府調查清楚并回復。”經查,寧西鐵路二線建設是國家重點項目,涉及商鎮段5個村,拆遷戶131戶。桃園村九一、九二組所征土地是寧西鐵路二線桃園村的拆遷安置用地,2013年7月1日經陜西省國土資源廳批準以征用方式供給寧西鐵路拆遷安置使用。2013年7月啟動征地前,鎮、村干部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取得了絕大多數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對土地面積進行了反復丈量、確認到戶,對地表附著物進行統一登記、核實和公示(均有詳細記錄及影像資料)。盡管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到絕大多數群眾的支持,但是仍有個別群眾拒不配合,致使土地遲遲無法交付使用。因項目建設在即,拆遷戶安置刻不容緩,為確保拆遷戶在入冬前入住。縣支鐵辦、商鎮政府、桃園村工作人員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9時,組織對安置點用地進行清表,并進行了全程錄像。清表過程中,有部分群眾圍觀,在場的工作人員和群眾50人左右,并沒有發生干群沖突,不存在工作人員“毆打”群眾現象,該村民電話反映情況失實。目前,已聯系到反映人,并對其進行了詳細解釋。
丹鳳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