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份,按照縣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列入縣政府督查室督辦的批示件4件,現已辦結3件,1件正在辦理。辦理情況如下:
1、11月21日,縣委副書記趙新華在《關于進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文件上批示:“請縣政府督查室督查落實,杜絕發生各類不安全事故。”按照領導批示,縣政府將此事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分階段跟蹤督查落實。至目前,民政局成立了領導小組,深入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落實指定救治醫院,加強流浪危重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治。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85人,救治4名精神病人,接受安置社會殘疾棄嬰3名。發放御寒棉衣20套,棉被12床。此項工作正在進行之中,縣政府督查室將繼續跟蹤督辦。
2、10月22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史高琦在商政督字〔2012〕30號督辦通知上批示:請人社局會同殘聯提出具體意見。按照領導批示,縣政府督查室將此事列入重點督辦事項,及時督促人社局、縣殘聯按督辦通知的要求于12月12日向市政府做出了回復,說明了丹鳳縣在設置殘疾人公益性崗位方面的情況。據統計,丹鳳縣2012年在全縣設置了17個殘疾人公益性崗位,確保每個鎮一名專職委員,每人每月發放崗位補貼350元,并對社會保險補貼給予補貼。
3、12月7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史高琦在縣公路管理段報來的《關于312國道丹東段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的報告》上批示:公路段建議很有針對性,請交警隊研究部署。按照領導批示,縣政府督查室將此事列入重點督辦事項,及時跟進督辦。止目前,交警大隊已印發交通安全通知書10000份,在312國道老君高速路入口設置反光提示牌,公布報警電話,鐵峪鋪中隊加強了夜間值班,為過往司機提供救助,嚴格值班執勤制度,保障有足夠的警力接警處警。同時公路段也加強了宣傳,印發了繞行通知單10000份,設置繞行告示牌2塊,警示牌10塊。加強防滑物資儲備,購置融雪鹽25噸,沿路重點部位儲備防滑沙300立方。公路段和交警大隊聯合行動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312國道丹東段的交通道路安全。
4、12月10日,副縣長石康君在群眾的來訪信件“縣城百姓大藥房雇傭無資質村醫行醫等問題”上批示:請衛生局牽頭,藥監部門配合對反映問題認真調查處理。按照領導批示,縣政府督查室將此事列入督辦事項。縣衛監所對縣百姓大藥房進行調查發現縣百姓大藥房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制品,所聘請的坐診醫生趙某確無資質。縣衛監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下發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立即停止醫療執業活動,并沒收了血壓計、聽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