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份,按照縣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列入縣政府督查室督辦的批示件4件,現已辦結4件。辦理情況如下:
1、10月15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史高琦在縣委轉來部分群眾、人大代表“關于對我縣城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材料上批示:請住建、國土各查一處典型違法建筑,嚴肅處理,電視臺公開曝光;請監察局對反映件中涉及的違章建筑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處理。根據領導批示,縣政府督查室將此事列入重點督辦事項;縣住建局將龍駒寨鎮鳳麓社區馮家澗組村民馮某等三戶違法加蓋房屋的行為作為典型事例進行了執法,封存了電葫蘆等設備,并在縣電視臺進行了公開曝光,通過執法,打擊了違法人的囂張氣焰,對當事人和周邊持觀望態度的群眾起到了很好的威懾作用;縣國土局對劉家河社區東前組村民劉某無審批手續占用集體土地構筑根基建房一事,于10月24日聯合龍駒寨鎮政府、劉家河社區對該違法建筑依法進行了拆除,落實了監控責任,并于11月8日在縣電視臺進行公開曝光。縣監察局根據領導批示,成立調查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龍駒寨鎮何澗社區居委會主任劉再民違章建房問題進行了調查,對其違章建房和違規收取建房管理費的行為予以黨紀立案處理。
2、10月31日,副縣長石康君在市政府辦轉來《中國行政管理》雜志社反映我縣丹鳳中學“2011年秋季學期至今亂收費886萬元”的材料上批示:請教體局、丹鳳中學高度重視,限11月1日下午5時前將信訪件反映實際情況書面報縣政府辦,并上報市政府辦公室。經查,丹鳳中學近年來在市、縣物價、教育等部門每學期組織的物價大檢查中,均未查出有亂收費等行為,能夠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行為規范,紀律嚴明。今后,我縣將繼續加大學校收費檢查和收費政策的宣傳力度,不斷規范收費行為,讓群眾明白繳費。11月1日,縣政府已將以上調查情況上報市政府。
3、11月13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史高琦批示:由縣國土局務負責,務必于11月25日前完成古城磚廠拆除后的土地復墾工作。根據領導批示,縣政府督查室將此事列入跟蹤督辦事項。經查,原古城磚廠復墾面積3.029公頃,縣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從11月21日開始實施復墾,對原古城磚廠范圍內的全部工礦廢棄雜物進行清理,翻耕使活土層厚度達0.5米以上,以滿足耕作需要,11月24日完成所有復墾工作。縣政府督查室于11月25日對復墾完成情況進行了實地查看,此項工作已完成。
4、11月30日,縣委常委、副縣長羅存成在市政府轉來商政督字〔2012〕31號督辦通知“312國道改建工程督辦事項”上批示:請縣國土局、人社局給予迅速辦理。接到通知后,兩個部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力量按照要求編報丹鳳至商州段建設用地報件,已于11月12日將請示文件、一書四證、聽證資料、相關圖件等報件資料上報至商洛市國土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料已于11月30日上報市國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