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丹鳳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5月15日
丹鳳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關于對丹江城區段東河和西河生活污水
排放口整治情況的通報
3月19日,縣政府辦印發了《關于加快丹江城區段東河和西河生活污水排放口整治的通知》(丹政辦函〔2018〕24號)文件,明確了整改責任部門、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近期,縣政府督查室、縣環保局聯合對整治情況進行了督查,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由縣城管局在2018年3月底前負責整改到位的丹江河南岸金鳳凰酒店排放口、廣場南路涵洞雨污混排口、東河橋西北角排放口等3處排污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由縣交通局在2018年4月底前負責整改到位的丹江河北岸西河中學污水排放口、西河恒利面粉廠門前污水排放口等2處排污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由縣住建局在2018年4月底前負責整改到位的丹江河北岸江濱北路西延段丹江三橋東北角、西北角排放口、丹江河北岸丹鳳縣水文站東側排放口等3處排污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由縣發改局負責的長期堅持加大縣污水處理廠外人工濕地管護工作,整治效果不明顯。
請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對照《關于加快丹江城區段東河和西河生活污水排放口整治的通知》(丹政辦函〔2018〕24號),對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進一步夯實責任,加速整改。同時,各責任單位要將整改進展情況于當月15日和30日前報縣政府,抄送縣政府督查室、縣環保局。下一步,縣政府督查室將聯合相關部門繼續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整治工作態度消極、措施不力、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將在全縣范圍內通報。
主送:縣政府縣長、副縣長。 縣政府辦主任、督查室主任、各聯系領導工作主任、紀檢組長 各鎮人民政府,龍駒寨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抄送:縣委辦,縣紀委辦,縣委督查室,縣考核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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