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鳳縣制定出臺“十嚴禁”紀律要求,進一步嚴明防汛工作紀律,確保全縣安全度汛。
“十嚴禁”即: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須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防汛工作統一指揮和調度,堅決做到顧全大局,認真履行好防汛職責,確保政令暢通;嚴禁官僚主義、遙控指揮。堅持靠前指揮,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快速反應、有效處置,堅決做到守土擔責、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嚴禁麻痹大意、松勁懈怠。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落實落細防汛措施,以戰時狀態、戰時標準抓好防汛責任落實;嚴禁臨危退縮、臨陣脫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以上率下,靠前指揮,一線作戰,帶頭沖鋒;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帶頭沖在前面、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全力以赴防汛;嚴禁推諉扯皮、貽誤戰機。堅決服從組織安排調配,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同的防汛救災工作格局;嚴禁擅離職守、離崗脫崗。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嚴禁擅離職守、脫崗空崗,嚴禁值守期間電話通訊不暢。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須立即行動;嚴禁弄虛作假、遲報瞞報。嚴格做好信息傳遞和報送工作,及時準確報送汛情、災情信息,對出現重大險情的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確保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指揮部隨時掌握汛情,及時處理災情;嚴禁物資監管不嚴、分配不公。堅決落實防汛救災物資、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堅決杜絕以權謀私、優親厚友,貪污、挪用、截留、擠占防汛救災資金和物資問題發生;嚴禁假借名義、濫發補貼。堅決遵守廉潔紀律和作風建設相關規定,嚴防借防汛救災之名違規發放津補貼、獎金、實物等問題;嚴禁傳播泄露、散布謠言。堅決杜絕擅自發布、傳播泄露未經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指揮部審核發布的汛情信息,維護防汛期間安全穩定工作。
據了解,入汛以來,該縣圍繞防汛工作責任落實、物資儲備、應急值班等重點,先后組織監督檢查3場次,累計檢查12個鎮(辦)、21個縣級部門單位、24個村(社區),核查滑坡體230處、水庫7處、尾礦7處,督促整改問題26個,印發通報2期,問責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