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印發了《關于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事故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危險化學品車輛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協調指揮部,由常務副縣長任總指揮,相關領導任副總指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搶險救援組、交通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事故調查組、后勤保障組,明確了各工作組任務,落實了工作責任。
二是組建專業隊伍,強化措施。以縣消防大隊骨干應急救援力量,整合公安、衛健、應急、環境等部門力量,成立了縣級綜合救援大隊,配備必要設施和裝備,定期開展培訓演練,不斷提高應急協同作戰能力和突發事件處置水平,對禁行時段、路段落實防范措施,對礦山、危化品企業完善環境安全預案,對危化品運輸罐體、車輛定期檢查和維修,預防泄漏事故發生。
三是落實物資儲備,做好預防。在國省干線、農村公路沿線落實編織袋、沙料等應急物資,對事故易發路段、隱患段點等進行重點整治,設立警示提醒標語,有效預防事故發生。
四是嚴格應急值守,加強督查。嚴格落實24小時帶值班和信息傳遞制度,確保早發現、早處置,縣政府督查辦、應急局、交安委將此項工作列入督辦事項,定期進行督查,對工作不力及時進行通報,對領導不力、擅離職守、處置失當等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