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權類型 |
其他類其他審批權 |
法定期限 |
一個月 |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承諾期限 |
一個月 |
| 實施機關 |
丹鳳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 |
咨詢電話 |
0914-3386835 |
| 責任股室 |
綜合業務股 |
監督投訴電話 |
0914-3386834 |
| 辦事對象 |
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者監護人 |
辦理地點、時間 |
丹鳳縣城機耕路33號丹鳳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法定工作日 |
| 申報條件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 |
| 辦理材料 |
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者當地村委會證明、醫院檢查資料復印件、當事人申請。 |
| 收費情況 |
不收費 |
| 法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年修訂)第十一條第二款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
| 責任事項 |
受理階段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
| 審查環節責任: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
| 決定階段責任:做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告知理由);信息公開。 |
| 送達階段責任:制發送達文書;信息公開。 |
事后監督責任:開展后續監督管理。
|
| 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
| 責任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年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