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鳳縣統計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丹鳳縣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擬定全縣統計政策、規劃以及全縣統計調查計劃;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2、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全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完成全縣投入產出調查任務;核算全縣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負責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審核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工作。
4、組織實施農業、工業、能源、交通、商貿、旅游、建筑業、服務業、房地產業、勞動工資、科技、投資、消費、城鎮居民收入、農民收入、貧困監測、住戶調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非公有制經濟統計、縣域經濟監測統計、文化產業監測統計、R&D資源清查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搜集、整理和提供金融、保險、財政、稅務、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和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全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6、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7、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測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8、按照規定的權限與責任,指導全縣統計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的申報工作。
9、負責我縣國家法定逢“6”年份開展的全國農業普查、逢“3”和“8”年份開展的全國經濟普查、逢“0”年份開展的全國人口普查、逢“5”年份開展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等大型普查活動的機構組建、“兩員”選調、“兩員”培訓、動員宣傳、入戶登記、數據審核處理、質量抽查、數據匯總、資料整理和開發工作。
10、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單位基本名錄庫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丹鳳縣2011-2020年婦女發展規劃和兒童發展規劃》統計監測。
11、組織實施我縣預備納入“網絡直報”企業的培養、實地核查、資格審察和申報工作,通過不斷壯大“三上”企業和“重點服務業”規模,及時、準確反映我縣經濟普查發展實力。
12、決算單位構成:2014年丹鳳縣統計局決算單位構成為:丹鳳縣統計局機關、丹鳳縣普查辦公室。
二、丹鳳縣統計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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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決算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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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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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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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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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1 |
226.02 |
一、基本支出 |
13 |
22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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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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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福利支出 |
14 |
1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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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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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5 |
6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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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營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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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和服務支出 |
16 |
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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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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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資本性支出 |
17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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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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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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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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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營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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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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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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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
9 |
226.02 |
本年支出合計 |
21 |
22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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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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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余分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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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和結余 |
11 |
0.60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23 |
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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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
12 |
226.62 |
支出總計 |
24 |
22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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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丹鳳縣統計局 2013年度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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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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