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概況
丹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主要職責
縣人大常委會是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其主要職責是: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在全縣的遵守和執行;領導或者主持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討論、決定縣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丹鳳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罷免和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個別代表。
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主要職責,是為縣人民代表大會、縣人大常委會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行政職權服務。
(二)決算單位構成
2014年丹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決算單位構成為: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二、丹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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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決算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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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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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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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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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1 |
519.63 |
一、基本支出 |
9 |
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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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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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福利支出 |
10 |
23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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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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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1 |
14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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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營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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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和服務支出 |
12 |
1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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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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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
13 |
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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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
6 |
519.63 |
本年支出合計 |
14 |
5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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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和結余 |
7 |
1.79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15 |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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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
8 |
521.42 |
支出總計 |
16 |
5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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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丹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4年度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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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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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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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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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類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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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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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519.35 |
511.29 |
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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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務 |
519.35 |
511.29 |
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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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 |
人大事務 |
519.35 |
511.29 |
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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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 |
行政運行 |
511.29 |
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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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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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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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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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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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因公出國 (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
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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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公務用車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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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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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 |
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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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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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
1.公務用車購置及保有情況,2014年本單位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
2.公務接待有關情況:2014年度公務接待累計82批次,公務接待累計490人
三、丹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4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1.收入總計521.42元。包括: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21.42萬元,為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公共預算資金財政撥款。
(2)上年結轉和結余1.79萬元,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2.支出總計519.35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1.2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33.3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46.6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1.34萬元。
(2)項目支出8.06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
(3)年末結轉和結余2.07萬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4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9.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9萬元,項目支出8.06萬元。具體支出構成是:一般公共服務519.35萬元;其中:行政運行511.29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8.06萬元。
(三)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4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32.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8.33萬元,公務接待費3.92萬元。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8.33萬元,主要用于人大領導及委辦、委員們的調研下鄉,組織各類活動的公務用車發生的燃油費、維修費、停車費、過境費、車輛保險費等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3.92萬元,主要用于上級部門來丹調研、考察期間的食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