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供銷事業工作的方針、政策; 參與擬定全縣合作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擬定有關規范性文件;負責全縣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工作。
(二)研究擬定供銷社企業改革的措施;負責供銷社企業資產運行監督工作;指導供銷社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三)負責化肥、農藥、農用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重要農業生產資料以及其他涉農商品的經營;負責煙花爆竹的統一歸口經營管理和系統廢舊物資再生資源的經營管理工作。
(四)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對基層企業單位行使出資人的職能;負責全縣基層供銷社社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供銷系統發展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參與推動農業化產業化經營,發展“綠色產業”,農副產品促銷;負責全縣供銷系統參與農村市場和商品流通網絡建設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經濟交流發展,開拓城鄉市場。
(六)指導全縣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協調社員與社之間的關系,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七)負責全縣供銷社系統的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開發工作;組織指導供銷社系統干部和職工業務培訓工作。
(八)根據有關規定,代表系統內經濟組織與縣內外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學校開展經濟、貿易、技術、人才交流,簽訂合資合作協議;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的外經外貿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決算單位構成
2014年丹鳳縣供銷合作社決算單位構成為:
丹鳳縣供銷合作社
二、丹鳳縣供銷合作社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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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決算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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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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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124.65 |
支 出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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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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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1 |
124.65 |
一、基本支出 |
13 |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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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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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福利支出 |
14 |
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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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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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5 |
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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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營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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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和服務支出 |
16 |
2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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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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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資本性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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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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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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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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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營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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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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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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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
9 |
124.65 |
本年支出合計 |
21 |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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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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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余分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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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和結余 |
11 |
0.15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23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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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
12 |
124.8 |
支出總計 |
24 |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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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丹鳳縣供銷合作社 2014年度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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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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