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鳳縣氣象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丹鳳縣氣象局,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服務依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及城市環境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開展各項氣象業務服務工作。
4.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御工作,負責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安裝雷電災害防御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象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7.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科研和培訓及業務建設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區域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決算單位構成
2014年丹鳳縣氣象局決算單位構成為:
丹鳳縣氣象防災減災中心,丹鳳縣人工影響天氣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丹鳳縣氣象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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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決算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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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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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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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決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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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1 |
184.27 |
一、基本支出 |
13 |
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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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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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資福利支出 |
14 |
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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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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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5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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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營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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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和服務支出 |
16 |
5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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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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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資本性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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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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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
18 |
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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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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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營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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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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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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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
9 |
184.27 |
本年支出合計 |
21 |
18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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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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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余分配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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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和結余 |
11 |
1.50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23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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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
12 |
185.77 |
支出總計 |
24 |
18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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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丹鳳縣氣象局 2014年度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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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24行=(2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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