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公安機關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執法突出問題入手,轉變執法理念,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強化執法監督,強力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轉變觀念,打牢思想根基。圍繞解決“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思想認識問題,扎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以“規范執 法行為百日專項集中整頓”、“析案明理”、“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動為載體,加強對民警的思想教育,不斷更新執法觀念。積極利用典型引導和警示教育,號召民警向先進典型學習,教育民警警鐘長鳴,汲取教訓。
完善制度,遏制執法隨意性。進一步細化各類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從源頭上遏制了執法的隨意性。制定出臺《丹鳳縣公安局關于規范執法辦案活動防止涉案人員非正常傷亡的規定》、《丹鳳縣公安局接處警工作規范》和《丹鳳縣公安局案件審核及責任規定》等制度,使執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嚴格落實五級執法辦案責任制,實行辦案民警、法制員、所隊長,法制室、局領導五級審核把關制,提高執法辦案的水平和質量。完善執法考評機制,實行一案一審一評制,開展執法質量“月自查、季考評”工作,通過對近三年來辦理的刑事、治安案件進行執法大檢查,共自查案件208卷,其中行政案件197卷,刑事案件11卷,評出優秀案卷178卷,合格30卷。
改進方式,彰顯執法人性化。堅持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既要強化專項整治,又要重視安全防范,切實提高執法質量,力求震懾犯罪、預防犯罪和保護人民的最佳效果。違反治安管理人李某因與鄰居門前走路糾紛采取過激行為到鎮政府鬧事,被以擾亂單位秩序裁決行政拘留8日,民警在前往執行中發現李某臥病在床,民警決定對其暫緩執行,并多方協調,將李某與鄰居的走路糾紛給予解決,李某病愈后主動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處罰。
強化監督,促進執法規范化。推行警務公開、打造陽光警務作為強化執法監督,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途徑。通過設置警務公開欄、制作執法指南手冊、建立執法網站以及公開舉報,監督電話等形式,將公安工作和民警行為直接暴露在陽光下,為群眾提供公開、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務,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對公安報請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積極推行執法告知、治安案件公開調解、勞教案件公開聆詢、火災和道路交通事故公開認定、疑難信訪案件公開聽證等公開制度,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辯,保證執法公平、公正。同時加強內部監督,在每個執法單位配備一名法制員,對民警的執法辦案全程跟蹤、把關,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