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丹鳳縣工商局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省工商局《關于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決定》為重點,以“效能提升年”和“形象建設年”活動為抓手,以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為目標,堅持依法行政,狠抓宣傳教育,強化執法監督,創新執法理念,推行行政指導,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觀念和執法監管方式不斷轉變,行政執法水平和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2010年,全縣工商系統查結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1032起,入庫罰沒款58萬元,無一例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縣工商局被縣政府評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
一、強化教育培訓,廣泛開展宣傳,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不斷。一是制定學習計劃,嚴格組織實施。結合“五五”普法規劃和單位重點工作,有針對性的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在全系統認真開展了“一月學一法”、“一季一考試”、“以案說法”和“崗位練兵”活動。同時,結合年初工作會和半年工作檢查,將法律法規學習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組織對工商執法辦案實務進行專題輔導和業務考試,做到了集體學習有記錄,個人學習有筆記,業務考試有答卷,不斷強化干部的法律基礎知識。二是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法規宣傳。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和“12.4”法制宣傳日等法制宣傳活動為重點,結合企業年檢、個體貼花驗照、消費投訴調解、行業培訓會議、市場巡查及專項整治等活動,積極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咨詢活動。2010年以來,共出動執法宣傳車輛48次,執法人員330人次,張貼標語280條,懸掛橫幅30條,組織送法下鄉8次,向群眾發放法律法規宣傳資料5000份,接受咨詢300多人次。三是拓展教育模式,深化遠程培訓。繼續深化網上遠程教育培訓,把開展遠程教育培訓同各股室業務結合起來,科學制定培訓計劃,使培訓教材更具針對性、實用性和時效性,收到了預期效果。全年共發布專題業務培訓15期。
二、健全工作制度,強化執法監督,行政執法行為不斷規范。一是健全執法制度,嚴格案件核審。先后制定了《行政處罰案件目標責任管理考核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所執法辦案工作規范》等制度,落實工商所法制員同級案件核審制度,嚴格同級案件核審。落實案件辦理考核制度,對簡易程序案件以文書使用規范率、處罰行為正確率、上報縣局備案率“三率”考核;對一般程序案件考核以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五率”考核,用制度規范執法行為。二是建立追究制度,實施績效考核。在工商系統實行案件主辦人制度,制定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執法監督檢查和評議考核辦法》等案件績效考核制度,把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與“辦案能手”評選活動和年終考核直接掛鉤。針對辦案中暴露出來的立銷案不及時、擅自使用或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罰沒物資流程管理不嚴等不規范行為,適時啟用了“三本臺賬”管理制度,即:《行政處罰案件立(銷)案登記臺帳》、《實施(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登記臺帳》和《罰沒物資登記臺帳》管理模式,有效防止隨意執法、越權執法等違法行為的發生。三是完善信息數據,充實監管檔案。對各類市場主體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及時錄入微機,為企業、個體戶信用分類監管提供第一手資料,使企業監管資料網絡化、監管程序規范化。四是扎實推行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結合年初案卷評查,就說理式文書的推行進行專題培訓,規定罰沒金額在千元以上的案件和部分典型案例,都必須使用說理式行政處罰文書,并在網上遠程培訓欄目編發說理式處罰文書范本,提高執法辦案人員處罰決定書制作水平。全年120起案件使用說理式處罰文書,消除了當事人的對立情緒。五是嚴格履行職責,強化執法督導。針對立案、實施強制措施、處罰決定執行、罰沒物資處理等重點環節的突出問題,通過案件評查、執法檢查、個案討論、執法指導、執法監督等方式,全年開展執法檢查4次,加強了對各辦案機構的行政行為監督和執法辦案指導,規范了工商系統執法辦案行為。
三、轉變執法理念,深化行政指導,構建行政執法工作新理念。一是更新觀念,深化認識。印發了《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方案》,印制了《行政告誡書》、《行政提示書》、《行政指導建議書》和《行政約談通知書》,在全系統執法中推行行政指導柔性行政手段,破解執法監管難題,降低責任風險,提高執法效能。二是健全制度,扎實推進。堅持主要領導掛帥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法制機構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業務股室和工商所按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把行政指導與規范監管行為、提商執法效能、構建和諧社會融合起來,重點圍繞登記事務助導、查處違法疏導、規范經營勸導和維權興企引導四項機制,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全年共使用行政指導文書233份,其中行政提示66份,行政告誡98份,行政指導建議37份,行政約談32份。三是創新機制,實現融合。堅持多教育少指責。在查處違法違章案件時,寓教育于執法之中,使當事人從違法經營中學法,從調查取證中懂法,從處理結果中守法。全年查處1032起案件,無一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堅持多糾錯少罰款。在執法過程中,對當場能夠糾正的違法行為,以書面形式告知,疏導當事人予以糾正;當場不能糾正的,通知限期整改,給予告誡、提示,做到首違不罰。全年共糾正違法違章行為49起,增強了當事人守法經營的自覺性。堅持多檢查少打擊。結合法制宣傳,把嚴查無照經營行為作為開展巡查監管工作的重點,按照“多檢查少打擊,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著力建設專項整頓的長效機制。全年組織各類市場專項整治22次,新發展個體工商戶485戶,轄區持照經營率達98%以上。通過行政指導的大膽嘗試,實現了行政執法與行政指導相互滲透、相互統一、相互促進、剛柔相濟的行政管理模式,構建了和諧執法環境,促進了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現代行政法治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