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以來,丹鳳縣嚴格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和“應推盡推、應享盡享”原則,著力健全完善審批監管聯動體系。
一是加強“事前介入”聯動,打通部門信息互通“渠道”。對劃轉縣行政審批局實施集中審批的行政審批及關聯事項逐項梳理“審管分離”信息推送關鍵環節,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專業性強的事項,在審批環節充分征求監管部門意見,邀請監管部門提前介入、共同審查,確保準確把握政策、標準,著力破除“審”“管”不銜接、“審”“管”兩條線問題,打破“信息孤島”,從源頭遏制信息不共享、不互通情形。在辦理社會組織登記時,為確保社會組織健全法人治理機構和依法運行,縣行政審批局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對章程、任職人員資格進行聯合審查。在辦理取水許可時,縣審批局將申請單位的取水量、取水方式等信息及時推送水利部門進行前期審查。
二是推進“事中協同”聯動,搭建審管無縫銜接“框架”。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部門“橫向互通”,構建審批、監管部門同向發力格局。在重大項目審批中實施“聯合勘驗”,各監管部門結合各自監管職能出具現場勘驗意見,縣審批服務局匯集各監管部門意見后實施審批,對于需要專家進行評審的復雜事項,邀請監管部門專業人員參與,作出專業性意見建議。在實施承諾制審批中,縣審批局將申請人的承諾信息和審批結果即時推送行業監管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監管部門發現違反承諾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將結果推送至縣行政審批局,由縣審批局依法撤銷審批,并將相關“失信”信息推送信用監管系統。
三是強化“事后監管”聯動,構建審管良性互動“循環”。堅持閉環思維,建立信息雙向反饋機制,著力解決因信息不互通、審管不銜接而出現監管延時、審批風險加大的現象。以審管互動平臺為依托,構建審批和監管部門協同聯動模式,逐項明確每個事項的審管聯動聯絡員,及時推送認領審批信息,及時溝通、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將違規申辦、違規經營、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等相關信息告知審批部門,實現信息雙向推送、監管結果互認“雙閉環”。截至目前,縣行政審批局與相關監管部門實現審管信息互動12148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