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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國家發改委會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共同召開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
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
話說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網上買買買已成為吃瓜群眾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行為。
但是,在這個虛擬空間里,消費者面臨甄別商品信息真假的問題。消費者在購買之前,往往查看網店的信譽、售后評價等,信譽越高的商家,將會獲得消費者更多的青睞。
“炒信”就應運而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刷單來炒作商家信用,一些不良商家與“炒信”平臺通過炒作虛假信用兜售劣質產品。
“炒信”行為呈現“野蠻生長”的態勢,呈現出職業化、專業化的趨勢,組織內部分工明確,甚至有獨立的行規、準則,產業鏈規模越來越大。
“炒信”成為中國電子商務高速發展中亟需解決的問題。
回顧一下:
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對電子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加強網店產品質量檢查,嚴厲查處電子商務領域制假售假、傳銷活動、虛假廣告、以次充好、服務違約等欺詐行為;打擊內外勾結、偽造流量和商業信譽的行為,對失信主體建立行業限期禁入制度。
2016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質檢總局、中央網信辦、人民銀行等七部門,指導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糯米等八家互聯網公司共同簽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協議書》。根據協議書,各互聯網企業組建了反“炒信”聯盟,通過共享反“炒信”信息,打擊網絡“炒信”行為。
八家互聯網公司共同簽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協議書》
據了解,今年將將進一步壯大反“炒信”聯盟力量,吸收美團、唯品會、蜜芽等7 家電商平臺加入反“炒信”聯盟,進一步擴大對“炒信”行為實施懲戒的范圍。
2016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八個部門聯合簽署發布《關于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指導聯盟企業對“炒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
13項措施主要包括:
限制新設立賬戶,
屏蔽或刪除現有賬戶,
限制發布商品及服務,
限制參加各類營銷或促銷活動,
扣除信用積分,
降低信用等級,
限制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
限制賬戶權限權利,
降低搜索排序,
限制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入駐電商平臺,
辭退并通報建議同業機構不予錄用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從業人員,
查封或刪除社交媒體賬號,
限制網絡廣告推廣。
2016年12月,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2016〕2794),明確指出嚴厲打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虛假宣傳、惡意欺詐、服務違約、恐嚇威脅,以及通過惡意刷單、惡意評價、空包裹代發郵寄等方式偽造交易記錄和物流信息實現“增信”、“降信”的違法失信行為。
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頂層設計正在逐步完善,為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專項治理打下了重要的基礎。
截至2017年9月,聯合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等互聯網和電商龍頭企業針對惡意刷單、炒作信用評分等建立反“炒信”信息共享機制,已累計發布5期“炒信”黑名單,共計22家“炒信”團伙和346家刷單商家。
《電子商務商品口碑指數評測規范》和《電子商務信用》系列國家標準發布。
電子商務信用系列國家標準在2017年出臺了不少。其中《電子商務商品口碑指數評測規范》規定了電子商務商品網絡評論的口碑指數評測工作的基本原則、評測指標以及評測過程,將為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專項治理提供規范。
本文的重點再重復一下。10月27日上午,國家發改委會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共同召開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對“炒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措施主要包括:
限制新設立賬戶,
屏蔽或刪除現有賬戶,
限制發布商品及服務,
限制參加各類營銷或促銷活動,
扣除信用積分,
降低信用等級,
限制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
限制賬戶權限權利,
降低搜索排序,
限制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入駐電商平臺,
辭退并通報建議同業機構不予錄用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從業人員,
查封或刪除社交媒體賬號,
限制網絡廣告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