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國省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精神,加強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管理,規范招生入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商洛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商教發〔2025〕28號),結合縣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成果,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為,嚴肅查處招生入學環節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落實“教育入學一件事”要求,加強招生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斷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持續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確保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陽光招生要求。落實省、市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化、透明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滿意度。
(二)堅持公民同招政策。嚴格落實 “公民同招”政策,民辦學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招生,與公辦學校統一使用“教育入學一件事”平臺同步報名登記、同步招生錄取,按統一步調有序開展招生。
(三)堅持實行就近入學。遵循相對就近、相對穩定的原則,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歷史沿革、交通狀況等因素,為轄區內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劃定學區范圍。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三、落實招生入學政策要求
(一)堅持學區劃分招生。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全縣義務段學校實施劃片招生。由于近年來我縣義務段沒有新投用的學校,故全縣義務段學校學區劃分繼續按照丹政辦函〔2022〕46號)執行。因原西河初級中學依托思源實驗學校實施集團化辦學,原西河初級中學學區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統一在思源實驗學校教育集團校本部登記入學。
(二)嚴格落實免試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任何義務段學校不得通過文化課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嚴禁開通招生“綠色通道”。
(三)規范公辦學校招生。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范圍招生。全縣小學采取登記報名方式入學,招生嚴格按照平臺預約、線上初審、線下審核、實際核查等環節完成。城區初中按照直升加登記方式入學,首先安排學區內城區9所小學畢業生,按照招生類型依次完成計劃招生,再視學位情況安排條件符合的學生入學。城區2所公辦初中,在各自學區范圍內,嚴格按照招生程序規范招生。城區外初中按照直升原則完成招生,城區外小學六年級學生直升學區初中(九年制)學校。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四)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嚴格落實“公民同招”政策,民辦學校按照縣教體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招生,不得跨縣區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結束后,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四、保障適齡兒童入學權利
(一)明確入學對象。小學入學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丹鳳縣戶籍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適齡兒童。初中入學對象為具有丹鳳縣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二)強化控輟保學責任。要嚴格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十項管理制度”,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重點關注轄區內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創設條件,落實專人負責,保障其應入盡入。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加強報告及時勸返。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縣教體局備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失學輟學,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積極為隨遷子女創設就學條件,不得人為提高隨遷子女就學條件,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班級。對已在公辦小學就讀的非本縣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選擇回戶籍所在地或流入地上初中。初中階段符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根據本人意愿,在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四)落實相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各校要按照中省市有關規定,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義務教育優待政策的落實(優待對象名單以市教育局下發為準)。
(五)落實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政策。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堅持“一人一案”的原則,縣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要根據殘疾兒童少年實際分別提出教育安置意見。要按照隨班就讀不低于65%,送教上門不超過10%的目標,妥善安排轄區適齡殘疾兒童就學。對具備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中小學就讀的殘疾學生,要優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就近安排學校進行送教上門,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五、嚴格規范招生工作流程
今年秋季,全縣義務段學校通過陜西“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平臺”)招生,以數字化賦能招生入學工作,推進縣內戶籍、居住證、房產、社保、學籍等入學相關信息互通共享,實現報名、材料審核、錄取“線上一網通辦”。對不通過省級招生平臺招生,縣教體局不予審核、錄取、建立學籍。家長在平臺預約時一定要準確理解自己子女所屬類型及學區,不得盲目跟風預約,否則會因放棄自己應享受政策而被調劑到其他學區的風險。各學校要設立資審點,加強資審人員培訓,由專人負責審核入學資料,要設立報名服務站,為線上報名有困難的群眾提供指導和服務。
(一)招生政策發布(8月11日前)
《丹鳳縣2025年秋季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入學工作方案》《丹鳳縣2025年秋季義務段學校學區劃分通告》《丹鳳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段學校招生計劃公示》《丹鳳縣2025年秋季民辦義務段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公示》《丹鳳縣2025年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問答》在丹鳳縣人民政府網站、“丹鳳教體”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城區各公辦中小學不得再行發布招生通告,城區民辦學校及城區以外公辦中小學要及時制定學校招生通告并在公眾號向社會發布。
(二)入學信息填報(8月14日至8月18日)
家長登錄陜西省政務服務網或“秦務員”APP或支付寶搜
索“秦務員”小程序,完成實名注冊。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陜西省政務服務網或“秦務員”(省級),依次選擇“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教育入學一件事”→“在線辦理”→“入學地”(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學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學信息填報和佐證材料上傳,點擊“下一步”并確認提交。入學信息填報完成后,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
家長進行入學信息填報,在完成公辦學校登記或民辦學校報名確認前,入學信息、選擇學校類型(公辦或民辦)可以更改;在完成公辦學校登記或民辦學校報名確認后,入學信息、選擇學校類型(公辦或民辦)不能更改。家長要隨時關注招生平臺信息審核、錄取進度等信息反饋,并按照反饋信息要求及時上傳佐證資料或到學校參加線下資料審核。
前期模擬填報的所有信息將會保存在系統內,但不作為最終入學信息審核和錄取依據。待正式報名啟動后,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模擬填報信息修改完善,進行最終確認和提交,完成正式的登記報名工作。
(三)入學信息線上審核(8月19日至8月21日)
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義務段學校安排專人進行線上信息審核。信息審核通過后,及時反饋家長(招生平臺家長端查看);審核不通過時,及時告知家長完善材料或到信息審核對應線下資審點(學校)現場審核資料(招生平臺家長端查看),審核通過后,入學信息和選擇志愿學校不能更改。
育才學校要在8月22日前完成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若超過招生計劃,由縣教體局于8月23日統一實施電腦隨機派位招生,現場公布錄取結果。
(四)入學資料現場審核(8月22日-8月24日)
按照《丹鳳縣2025年城區義務段學校招生現場資格初審安排》(附件3)時間和地點,對平臺預約資料未通過線上審核的學生,家長按照招生平臺反饋意見,持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4)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審核,學校在現場審核資料時要做好登記(見附件5)。享受公辦學校政策優待型的適齡兒童少年,到縣教體局普教股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五)實地走訪核查 (8月25日至27日)
對線下現場資料審核中家長提供的佐證資料還有疑問,學校安排人員聯合公安、人社、農業農村、住建、資源等部門以及鎮辦對監護人提供的戶口、房產、合同、證照等通過現場走訪、調查核實,經核查情況屬實后予以通過。對家長提交虛假資料的不予資格審核通過,并聯合紀檢監察部門對涉事責任人調查處理。
(六)招生錄取(8月28日)
1.公辦學校。信息審核結束后,公辦學校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原則,有序組織學生入學。首先安排學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房產一致和政策優待群眾適齡子女就近入學;再根據人數和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戶籍與居住房產分離、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適齡兒童少年依次入學。
2.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若超過招生計劃數,于8月23日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招生過程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將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將錄取結果通過監護人手機短信告知家長,家長也可登錄招生平臺“查看我的信息”查詢錄取結果。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如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放棄民辦學校學位。民辦學校招生過程中,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要嚴格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嚴禁跨學期收費。
(七)統籌調劑 (8月29日)
對未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和所預約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縣教體局調劑到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學位已滿的,按照就近入學原則,調劑到較近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公辦學校,不得擇校。
(八)發布結果(8月30日)
各校將招生錄取情況及時發布,接受社會監督,并通知學生家長。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在8月31日依據錄取結果, 持戶口本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九)督導核查
義務段學校招生結束后,縣教體局會同紀檢監察、縣委社會工作部(信訪局)等部門,深入主城區各義務段學校,采取隨機抽查方式,對2025年秋季義務段學校陽光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核查,對于招生管理不到位,招生程序不規范,招生政策未落實,甚或在招生入學過程中出現的“違規招生”、“掐尖招生”、“借招生謀利”等行為將納入集中整治嚴查重處,確保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落地見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縣教體局成立以局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各包鎮校科級領導,股室、中心負責人,各義務段學校校長為成員的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專班。各中小學也要成立相應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完成。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招生期間,市上建立日研判、日調度制度,請各鎮校每天按時向縣教體局報告招生工作進展、研判情況,確保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二)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創設條件。各義務段學校要加強對招生入學政策解讀和宣傳,合理引導家長預期。要多形式廣泛向社會宣傳,提高群眾知曉率,各大班畢業幼兒由原就讀幼兒園、小學畢業生由原就讀小學將入學政策和“教育入學一件事”家長端操作培訓及時宣傳到每位幼兒和學生家長,確保招生入學政策家喻戶曉。要暢通舉報渠道,設置咨詢、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方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輿情監測,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應急協調機制,強化招生入學風險研判,穩妥處置招生入學輿情及突發事件。
(三)嚴把政策要點,規范招生行為。各義務段學校要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嚴禁將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格計劃管理,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嚴禁提前招生,嚴禁設置所謂“綠色通道”,不得跨學區招生,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要求學生家長及時提供。對新入學的義務段學生,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嚴禁設置重點班、快慢班,起始年級不得產生“大班額”,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
(四)按時接續學籍,強化學籍監管。嚴格落實中小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管理規定。招生結束后,錄取學校按照實際錄取人數為學生建立、轉接學籍,原則上各年級實際在校就讀人數不能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嚴禁以轉學名義變相招生,確保學籍注冊與招生錄取、實際就讀一致,嚴禁出現空掛學籍、學籍造假、人籍分離、就讀年級與學籍年級不符等現象;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建立學籍,不得為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各義務段學校務必于10月20日前完成小學新生注冊和初中新生學籍轉接工作。
(五)強化責任落實,嚴肅追責問責。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附件1)招生紀律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各義務段學校要設立、公布并暢通招生專項咨詢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建立臺賬、逐一認真核查處置。縣教體局將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招生過程監管,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對群眾關注、輿情較多的熱點學校加強指導,對發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社會反映強烈、頂風違紀的學校,嚴肅追究學校負責人責任,并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縣教體局設立咨詢監督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局監察審計股0914-3386834,局辦公室0914-3388861,局普教股0914-3386835)。
附件:
1.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十嚴禁”。
2.丹鳳縣2025年秋季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日程安排。
3.丹鳳縣2025年城區義務段學校招生現場資審安排。
4.丹鳳縣2025年“教育入學一件事”義務段學校招生類型順序及資料清單。
5.丹鳳縣2025年秋季義務段學校招生現場資審及實地核查登記表。
附件1
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十嚴禁”
1.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起始年級班級人數超過55人。
2.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3.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7.嚴禁義務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8.嚴禁義務段學校以特長班、特色課程班等名義招生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借招生、入學、轉學之機謀取利益,嚴厲打擊各類“學托”“掮客”。
10.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局紀檢組0914-3329331;監察審計股0914-3386834。
附件2
丹鳳縣2025年秋季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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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內容 |
責任主體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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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
發布招生政策等 |
縣教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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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8月18日 |
入學信息平臺填報 |
招生學校、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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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8月21日 |
入學信息線上審核 |
招生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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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8月24日 |
入學資料線下審核 |
招生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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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
育才學校電腦派位 |
縣教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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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8月27日 |
實地走訪核查 |
招生學校、公安、人社、農業農村、住建、資源、鎮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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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 |
招生錄取 |
招生學校、教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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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
統籌調劑 |
教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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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
發布結果 |
招生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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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丹鳳縣2025年城區義務段學校招生現場資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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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社區 |
招生類型 |
資審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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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第一小學 |
丹江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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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關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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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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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關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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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首府、荷塘月色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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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第二小學 |
鳳麓社區、東河社區、青峰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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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樹坪村、棗園村、白莊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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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麓社區、東河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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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區、紅楓小區、江岸龍駒C區、陽光花園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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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麓小區、朝陽小區、錦繡花園、碧桂園二期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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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麓社區、東河社區 |
隨遷子女(進城務工) |
8月24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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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第三小學 |
河澗社區、羅家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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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灣社區、南溝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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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澗社區、羅家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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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灣社區、南溝村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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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合小區、江南新城、丹悅府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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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澗社區、羅家社區、下灣社區 |
隨遷子女(進城務工) |
8月24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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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第五小學 |
中街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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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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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街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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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泉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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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園一期、碧水藍天、恒福佳苑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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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龍駒A區和B區、龍駒壹品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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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第六小學 |
鳳冠社區、趙溝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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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河社區、古城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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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冠社區、趙溝村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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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河社區、古城村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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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村、趙溝村 |
隨遷子女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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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河社區、鳳冠社區 |
隨遷子女(進城務工) |
8月24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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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鳳縣初級中學 |
西關社區、丹江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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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社區、中街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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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麓社區、鹿池社區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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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關社區、丹江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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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社區、中街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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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麓社區、鹿池社區 |
房戶不一致 |
8月24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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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實驗學校教育集團 |
河澗社區、羅家社區、南溝村、棗園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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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灣社區、東河社區、趙溝村、冠山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2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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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鳳社區、鳳冠社區、古城社區、秋樹坪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3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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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河社區、陳家社區、賀家社區、白莊村、青峰村 |
政策優待、房戶一致 |
8月23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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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澗社區、羅家社區、東河社區、下灣社區 |
房戶不一致、隨遷子女(進城務工) |
8月24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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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鳳社區、鳳冠社區、古城社區、劉家河社區 |
房戶不一致、隨遷子女(進城務工) |
8月24日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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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 學校 |
全縣 |
丹鳳戶籍 |
8月22日8:00—18:00 |
附件4
丹鳳縣2025年“教育入學一件事”義務段學校招生類型順序及材料清單
義務教育招生分為“政策優待”類、“戶籍”類和“隨遷”類。對招生平臺大數據未匹配,學校線上審核未通過的學生,監護人持相應的材料,到預約學校現場審核各類原件,收交相應的復印件。
一、“政策優待”類。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優待對象名單以商洛市教育局下發名單為準,家長無需平臺填報,只需到縣教體局審核即可。
二、“戶籍”類。
(一)“房戶一致”類。符合“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共同具有學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與其法定監護人必須在同一戶口簿上),在學區內有法定監護人房產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1.必備資料:
戶口資料:戶口本(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在同一個戶口本),戶口轉入需滿一年(2024年8月31日以前轉入,下同)。
住房資料:①法定監護人身份證。②商品房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房產證(不動產證、網簽合同)持有人的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
2.佐證資料:
(1)戶口資料:戶籍中“居委會”類戶籍信息在系統無法匹配到社區的戶籍信息,由公安部門出具行政區劃(社區)證明。若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提供適齡兒童少年出生醫學證明(下同)。
(2)住房資料:
①商品房:未取得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購房交款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商品房的購房合同人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
②小產權房:A.法定監護人身份證。B.購房合同(原件)和購房轉賬憑證,其中購房合同人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C.以法定監護人名義繳納的2025年1月以來水電繳費票據(原件)。
③自建房:A.法定監護人身份證。B.土地使用證或建房審批相關手續資料。C.以法定監護人名義繳納的2025年1月以來水電繳費票據。
(二)“房戶不一致”類,即戶籍地和實際居住房產地不一致,包括在學區“有戶無房”和“有房無戶”兩類適齡兒童少年。“有戶無房”是指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學區,但在學區無實際居住房產。“有房無戶”是指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無戶籍,但在學區依法持有房產并實際入住。
1. 必備資料:
(1)戶口資料:戶口本(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在同一個戶口本)。
(2)住房資料:①法定監護人身份證。②商品房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房產證(不動產證、網簽合同)持有人的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
2.佐證資料:
(1)戶口資料:若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提供適齡兒童少年出生醫學證明(下同)。
(2)住房資料:
①商品房:未取得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購房交款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商品房的購房合同人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
②小產權房:A.法定監護人身份證。B.購房合同(原件)和購房轉賬憑證,其中購房合同人姓名必須與戶口本上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C.以法定監護人名義繳納的2025年1月以來水電繳費票據(原件)。D.或住房所在地社區證明(社區經辦人簽字)。
③自建房:A.法定監護人身份證。B.土地使用證或建房審批相關手續資料。C.以法定監護人名義繳納的2025年1月以來水電繳費票據。D.或住房所在地社區證明(經辦人簽字)。
(三)“其他”類,即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指我縣戶籍,在學區“無戶無房”的經商、辦企業、務工人員子女。
1.必備資料:戶口本(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在同一個戶口本)。
2.佐證資料:
①經商辦企業的需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人必須與戶口本上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一致。
②務工的需提供務工合同(務工證明),2025年1月以來工資明細。
③單位臨聘人員需提供監護人工作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2025年1月以來工資明細。
④住房:租賃房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人必須與戶口本上適齡兒童監護人一致),以法定監護人名義繳納的2025年1月以來水電繳費票據。
三、隨遷類。即戶籍在縣外但在我縣經商、辦企業、務工等人員子女(包括跨省隨遷、跨市隨遷、跨縣隨遷)。
1.必備資料:戶口本(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在同一個戶口本)。法定監護人的《陜西省居住證》(有效期為半年以上)(可選)。
2.佐證資料:
(1)戶口資料:若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信息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需提供適齡兒童少年出生醫學證明(下同)。
(2)經商辦企業的需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人必須與戶口本上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一致。
(3)務工的需提供務工合同(務工證明),2025年1月以來工資明細。
(4)單位臨聘人員需提供監護人工作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2025年1月以來工資明細。
(5)住房:①商品房、小產權房和自建房需提供的房產資料與上述要求準備的住房資料一致。②租賃房需提供與居住證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人必須與戶口本上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一致),以法定監護人名義繳納的2025年1月以來水電繳費票據。
(6)法定監護人在丹社保繳納證明資料(可選)。
附件5
丹鳳縣2025年秋季義務段學校招生現場資料審核及實地核查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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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畢業學校(幼兒園) |
登記類型 |
戶籍所在地 |
現居住房產 |
經 商 務 工 |
提供證件 |
監護人及聯系電話 |
資格初審認定類型 |
初審人簽名 |
實地核查結論 |
核查人簽名 |
調劑意向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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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登記類型為“政策優待類”“房戶一致類”“房戶不一致類”“隨遷子女型”“其他類(進城務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