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
公開競聘丹鳳縣第三小學校長公告
丹鳳縣第三小學是新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標準化寄宿制完全小學,學校位于原職教中心院內,隸屬丹鳳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管理。按照縣委、縣政府整合城區教育資源、緩解城區大班額的整體部署,為強化第三小學領導班子配備,依據《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機制促進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規定(試行)》、《丹鳳縣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機制促進教育健康發展實施細則》、《丹鳳縣中小學領導干部任用與管理辦法》、《丹鳳縣初任校(園長)公開競聘實施辦法》、《丹鳳縣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公開競聘校長公告如下:
一、競聘名額及方式
校長1名,在全縣教育系統實行公開競聘。
二、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從2017年7月29日起至7月31日18:00時。
地點:丹鳳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和政策,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履行并恪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公正廉潔,作風正派,尊師愛生,樂于奉獻。
2.有較強的管理能力、決策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和較高的組織協調水平,處事公正,作風民主。
3.熱愛教育事業,工作認真負責,踏實勤奮,勇于進取,實績突出。
4.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胸懷寬廣,睿智果斷,反應敏捷。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7年8月1日后出生),有突出貢獻者可適當放寬。
5.從事教育工作6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師德師風考核為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競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正在接受黨紀、政紀處分,去掉處分期限未滿一年的。
3.有其它影響使用的規定情節的。
(二)崗位條件
本科以上學歷,小學以上教師資格,一級教師以上職稱,現任或曾任中小學、九年制學校校長,現任副校長或局股、室、中心副職以上職務且任職滿3年以上,具有豐富學校管理經驗的人員。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持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任職資格證、榮譽證原件及復印件,分配文件、任職文件、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及師德師風考核文件復印件在競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教局人事股)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914-3386836)。
四、競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由丹鳳縣第三小學領導班子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者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逐一進行審查,按崗位職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競聘人選,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確定為競聘對象,在一定范圍公示,并通知其按時參加競聘。
(二)演講答辯(滿分85分)
由競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具有競聘資格的人員于2017年8月 2日按競聘崗位分組進行演講答辯。演講,由競聘者陳述個人工作簡歷、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成績、存在問題及獲得聘任后的工作設想等,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答辯,由評委現場向競聘者提出2-3個問題,競聘者當場回答,每個問題回答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演講答辯結束,按照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的平均得分的85%計入總分。
(三)民主測評(滿分15分)
由競聘領導小組、科教局局務會成員對競聘者進行測評打分,測評分=(“好”票數×15+“較好” 票數×12+“一般”票數×9+“差”票數×6)÷有效票數。
(四)加分項目
(1)教齡:每年0.1分;
(2)學歷:研究生0.3分,本科0.2分;
(3)職稱:正高0.8分,副高0.5分,一級0.3分;
(4)教師資格:高中0.3分,初中0.2分,小學0.1分;
(5)任職年限:任學校副職,股、室、校、中心副職以上每年0.2分;
(6)政治面貌:中共黨員0.5分;
(7)近5年獲獎:獲得國、省、市、縣黨委、政府獎勵分別加2.5、2、1.5、1分;獲國、省、市、縣主管部門獎分別加2、1.5、1、0.5分(以最高榮譽只記一次);
(8)近3年來年度考核優秀的每次加0.3分。
(五)公布成績
將演講答辯、民主測評、附加分等項目的綜合成績予以公布。總成績相同的按照“演講答辯高者優先、民主測評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排名,綜合成績最高者確定為初步人選。
(六)組織考察
從德、勤、績、能、廉等幾個方面組織初聘人選所在單位的教職工進行民意評議,測評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在民意測評基礎上,采取個別談話的方式,征求教職工代表(不少于總人數的30%)、中層領導、家長的意見。全面準確地了解競聘對象的基本情況、主要特點和存在問題。考察組進行科學評價,形成考察報告,連同《干部任用審批表》、計生鑒定、廉政鑒定等一并收集報競聘領導小組。
確定為初選人員的,除現任校長外,須履行考察程序,若對被考察人員有異議的,經調查屬實后取消競聘資格,其余競聘人員梯次遞補。
(七)廉政考試
由科教局紀委和監察室組織進行廉政考試,并將考試結果報競聘領導小組。
(八)確定人選
競聘領導小組根據綜合成績及考察考試確定擬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九)發文任命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科教局依據《丹鳳縣初任校(園長)公開競聘實施辦法》履行相關聘任手續,簽訂任期目標管理責任書。聘期原則上每屆3年,連任不超過2屆。
五、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競聘工作實施方案,嚴格報名條件,從嚴資格審查,規范競聘程序,確保競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2.凡參加競聘人員要自覺遵守競聘工作紀律,不得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得惡意攻擊、誣告、陷害、誹謗其他競聘者。
3.擔任競聘評委的人員要自覺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和回避制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優親厚友。參與競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崗位,不得徇私舞弊。
4.對違反競聘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視其情節予以嚴肅處理。
5.本次競聘工作由科教局紀委派員全程進行監督,受理舉報、申訴事宜,查處相關違規違紀問題。
監督舉報電話:0914-3386836、0914-3386834。
附件:1.丹鳳縣第三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報名登記表。
2.丹鳳縣第三小學校長公開競聘演講答辯賦分標準。
丹鳳縣科技和教育體育局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丹鳳縣第三小學初任校長公開競聘報名表
填表時間:2017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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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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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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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 正面免冠 彩色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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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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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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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 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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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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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黨 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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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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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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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學位 |
第一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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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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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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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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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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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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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現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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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 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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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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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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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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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從 組織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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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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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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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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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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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來師德師風考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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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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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來 工作實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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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責任 承諾 |
本人保證所填內容真實、完整,保證在競聘過程中遵守競聘工作紀律,不從事違規行為,如違反規定,接受組織處理。
本人手寫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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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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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如發現不實內容,即取消競聘資格;
2、涉及時間的欄目,請按規范填寫,如“1986.05”,不能寫“86.05”;
3、簡歷請從大中專院校學習時填起;
4、以上各項除“資格審查意見”欄外,所有項目必須填寫,沒有的填“無”;
5、本表請用A4紙雙面打印。
附件2:
丹鳳縣第三小學初任校長公開競聘演講答辯賦分標準
評分項目及標準:
1.演講(60分):由競聘者陳述個人工作簡歷、工作特點、工作思路、工作成績、存在問題及當選后的工作設想等,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2.答辯(40分):由評委現場向競聘者提出2-3個問題,競聘者當場回答,答辯語言流暢,思路清晰,重點突出,說服力強。每個問題回答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