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龍駒寨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丹鳳縣中心城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項目清單(試行)》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丹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規范性文件:丹規〔2025〕003—縣政府辦001)
丹鳳縣中心城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豁免清單(試行)
根據省委省政府《陜西省推進營商環境突破年實施意見》、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商洛市中心城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2025版)的通知》(商自然資發〔2025〕145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提升項目服務保障水平,優化營商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中心城區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豁免清單(試行)予以公布。屬于下列范圍的建設工程和建(構)筑物,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滿足消防、安全等規范要求后,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建設。
一、建設工程類
(一)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導實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積的城區改造、環境整治項目。包括街巷整治、農貿市場、停車場、文化墻、功能性圍墻、路邊小品及旗桿、環衛設施(包含公廁、道班房、清潔樓、垃圾站、垃圾回收、垃圾分類收集屋等)改造提升項目,利用存量土地修建小于200平方米的口袋公園、庭院改善、小區內部綜合整治、屋頂整治(含平改坡)、籃球場等體育活動場地建設等公共設施和公益性項目。
(二)不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增設夾層,未改變建筑結構、建筑功能的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項目(不含拆除重建建設項目)。
(三)建設項目紅線范圍內臨時性施工用房、施工工棚、施工圍墻等項目。
(四)城區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已經相關部門批準的,在原有小區用地范圍內且未涉及小區內外相鄰權益,新改擴建市民需要的公共服務用房、市政公用設施或者增設電梯等項目。
(五)建設項目紅線范圍內因消防、人防、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求和電力布設需要,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的配電室、水泵室、消控室、污水處理等配套建筑;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下的停車棚、遮雨棚、門衛室等建筑;既有項目加裝電梯項目。
(六)室內場館、已建成的體育場、文化廣場內部為會議、展覽等活動搭建的臨時性設施。
(七)體育跑道、無基礎看臺及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在自身紅線范圍內建設不增加建筑面積的看臺。
(八)河道堤岸、管線清淤等水利工程及其維修加固項目;河湖水環境整治工程。
(九)小區內非市政道路工程。
二、構筑物類
(一)在已經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或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的公園里,建設非經營性、用于休憩的亭、臺、廊、榭、廁所、景觀水池、無上蓋游泳池、雕塑和園林小品、大門、門衛房、內部道路、小橋(涵)、兒童游樂設施等項目。
(二)戶外配電箱、環網柜、燃氣調壓計量設施與安全防護裝置等設施;無線電發射塔、鐵架、斜拉桿等電信設施;電力線路設施;用于安裝、銜接市政管網設施的地面箱柜及地下構筑物。擬建設點位經所在自然資源部門核實符合規劃布局的。
(三)城市建成區的市政管線臨時遷改工程、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原管位的管線更新項目。用于城市管理的智慧城市監控設備等項目。
(四)既有住宅小區、商業、廠房、辦公等不涉及建設建筑物、構筑物及不降低綠地率的更新項目,如新增或更新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新設體育鍛煉器材和小區公共信息發布牌,更新停車棚、已建停車場增設充電樁、已建停車設施智能化更新等。
(五)規劃審批手續齊全的已批加油站、加氣站、油氣合建站項目在滿足安全間距、消防要求和不降低綠地率前提下增設儲氣罐、儲油池、加油槍或油罐增減容、改變儲存油品類型等加油加氣設施改造項目;在加油站、停車場等經營區域范圍內設置的一體化洗車設備。
(六)所有城市交通管理設備及道路交通設施的安裝、維修、加固等不涉及道路規劃紅線修改變更的市政工程。
(七)商業建筑內部和自建房的業態調整或者互換。包括商店、超市、網吧、餐飲、娛樂、影劇院、健身房、培訓機構、金融保險服務、寵物醫院、公共設施營業網點。
(八)不涉及道路規劃紅線修改變更的市政道路、橋梁維修改造及交通改善等工程,如增加調頭區、二次過街、展寬段寬度變化、“白改黑”、人行道提升改造、減速帶及護欄設施等。
(九)公交車站(亭)、信報箱、自助售貨柜、自助快遞柜、報刊亭、公共直飲水設施、臨時移動公廁、停車計時計費器、微型消防站及其消防器材柜、道閘非機動車停車設施,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愛心屋”、小型的公益廣告設施等。
(十)位于充電樁上方、高度低于2.2米充電樁防雨設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
(十一)路燈、路標、路牌等城市基礎措施改造工程,用于安裝燈光、旗桿、音像等設施的基座、建筑構件等。
(十二)在自有用地或現有地面停車位上建設的兩層簡易升降類、升降橫移類機械式停車設施;在用地紅線內建設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積的地面停車場。
(十三)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裝的頂端距離屋面小于2.2米、與屋頂邊緣(女兒墻)距離大于0.5米的分布式光伏設施。
(十四)城市綠化工程及不增加建筑面積、不影響城市景觀和他人物權的用于綠化種植的構筑物。
(十五)公安部門設立的用于城市安全、交通管理的崗亭等公益性設施。
三、其他要求
(一)豁免項目應符合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物業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土地管理、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豁免項目清單僅屬于工程規劃許可的豁免,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豁免。項目建設前,應依法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
(三)建立部門監管協調聯動機制。龍駒寨街道辦、商鎮、棣花鎮及縣自然資源、住建、城管等部門應按照工作職能加強對豁免項目的監管。
(四)蔡川鎮、庾嶺鎮、巒莊鎮、武關鎮、鐵峪鋪鎮、花瓶子鎮、竹林關鎮、土門鎮、寺坪鎮等鎮規劃區(城鎮開發邊界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參照本清單執行。
(五)縣自然資源局將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清單進行動態更新。
(六)本豁免清單由丹鳳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二年。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紀委辦。
縣法院,縣檢察院。
中省市駐丹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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