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縱深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切實提升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履職能力,10月24日,丹鳳縣召開“法律明白人”培訓會,會議由縣法院院長張高靜主持,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姚濤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以視頻形式召開,縣委普法辦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縣級政法單位相關業務股室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各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政法委員、包村領導、包村干部、基層政法單位負責人和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駐村第一書記、790名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在鎮村兩級分會場參加。會上,通報了全縣“法律明白人”工作開展情況,宣讀了省、市優秀“法律明白人”表彰決定,集中培訓了平安建設、人民調解和“法律明白人”工作。
會議強調,加強鄉村“法律明白人”培育,是實施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迫切需要,是貫徹落實“八五”普法規劃的迫切需要,也是解決當前農村各類矛盾糾紛和實際問題的迫切需要。舉辦“法律明白人”培訓會,目的就是要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功底,能夠承擔平安法治建設、法治宣傳、法律服務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等基礎性工作,切實解決農村工作難落實、基層群眾法律需求得不到充分滿足等問題的人才隊伍,更好地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法律人才保障。
會議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圍繞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在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提高民眾法治素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領作用,為譜寫丹鳳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全體“法律明白人”要自覺做好法治建設的“捍衛者”、平安建設的“參與者”和社會治理的“踐行者”,勇于擔當,恪盡職責,扎實工作,帶動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為維護全縣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