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計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醫療保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安全防控機。
(三)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支付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全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并組織實施。
(四)組織制定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根據國家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制定全縣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五)依據中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全縣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落實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國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堿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城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點:丹鳳縣中心街11號
聯系電話:0914-3323772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和事務日常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事項的督査督辦,組織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業務,督促落實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職級晉升、干部教育培訓、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與情監測、新聞發布、應急處置、安全保衛、帶值班安排等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巡察巡視事項組織協調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建、意識形態、信訪維穩、統戰、群團等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查以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業務股。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擬訂全縣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基金籌資和待遇政策、標準;統籌推進全縣多層次醫療保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承擔全縣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落實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全縣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救助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生育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
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推進全縣招標采購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縣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開展經常性稽查,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城違法違規行為。